第20章 離婚,必須離婚(第2/2頁)
章節報錯
書裡面也有提過祁文燁之所以學習那麼好,是拿他二哥祁博彥當榜樣。
可惜高智商少年,最後還是走上了不歸路。
祁文燁人一走,孟瑤坐在燒火的小板凳上,退了火,託著下巴,陷入了思考。
其實孟瑤說是嫁給祁博彥,倒不如說是賣給他。
孟瑤的娘因為生她難產而死,家裡窮,她爹一直沒再娶,只有這麼一個閨女。
所以孟瑤算是嬌生慣養,要不然也不會吃得這麼胖。
不幸的是,在孟瑤16歲那年,她爹突然得了惡疾去世了,之後,孟瑤便被叔叔嬸嬸收養。
說是收養,其實是看孟瑤長成大姑娘,打著把她賣了換彩禮的主意。
孟瑤一個小姑娘,隻身一人,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會,彩禮被瞞的死死的,嫁妝添箱一樣沒有就被叔叔嬸嬸嫁人了。
而花鉅額彩禮的冤大頭,就是婆婆劉翠花。
祁博彥年紀大了,一直沒有物件,別人給他介紹,他也只有拒絕這兩個字。
隨著祁博彥年齡的增長,劉翠花急啊,快急瘋了,唯恐兒子打光棍,擅作主張,花錢給自己兒子娶了個媳婦兒回來。
孟瑤想到這裡,忍不住嘆了一口氣。
大反派心裡只有白月光,也就是書裡的女主喬汐言,為了她一直潔身自好,不答應婚娶,更是不顧女主喬汐言嫁人,跟男主爭搶。
劉翠花自作主張娶回來孟瑤,這不是把自己兒子往外面推嗎?
還連累的孟瑤好好一個姑娘家的,嫁過來守活寡。
呃?
孟瑤後知後覺自己竟然用“守活寡”三個字形容她,輕輕呼了自己一巴掌。
什麼虎狼之詞?
不行,離婚!
必須得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