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後起之秀女大佬 第九十一章、怒火攻心(第1/2頁)
章節報錯
透過村裡這些大媽們添油加醋的描述,沈易大概瞭解了事情的經過:
自從沈易上門給人做了女婿之後,沈家確實得到了一大筆錢。
甚至羅星齋都沒從中間抽成,一百萬都落入了沈大海的口袋裡面。
沈大海也不是個有錢不知道嘚瑟的主,兒子又著落了,還有一個領養來的閨女呢!
要說沈大海老兩口對這個閨女沈蓉絕對視如己出,兒子從小就被人帶走,就靠這閨女在身邊陪著。
所以這一百萬除了是閨女的學費之外,還留下來給她做嫁妝。
老兩口是一分錢不捨得動!
沈大海也才五十來歲,年輕的時候做過小買賣,賠光了錢之後也做過其他營生,在工地裡面給人蓋房子。
北方這邊經濟條件一般,無論是村裡還是縣上,給人蓋房子也不要什麼資格證,蓋房子的手藝也是老一輩手把手傳下來的。
但現在年代不同了,蓋房子人家就認建築公司!
熬成大工的沈大海反倒沒了掙錢的營生,只能掛靠在縣裡的一家建築公司裡面,有什麼小活、髒活、累活都會丟給他這樣的人!
前不久建築公司的老闆自己家裡要裝修一下,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就落在了沈大海的頭上。
沈大海也不嫌棄,有的幹總比沒飯吃乾瞪眼強!
本來活幹的好好的,老闆也挺滿意,結果在沈蓉休息在家的時候給沈大海送了一次飯,事情全變了。
建築公司的老闆叫馬偉,四十來歲,接過兩次婚都離了,私生活很亂。
不知怎麼得,這次看上沈蓉了!
沈蓉剛上大學,不僅長得出水芙蓉,更是花一樣的年紀,怎麼可能看的上馬偉?
就算沈蓉同意了,沈大海也不會同意!
而且沈大海的脾氣衝,說話也不好聽,徹底把馬偉得罪死了。
就在裝修完工的時候,馬偉說家裡丟了一件古董,非說是沈大海偷得,價值一百五十萬!
這明顯是調查了之後,故意栽贓沈大海啊!
馬偉的意思很明確,東西拿走沒關係,就當彩禮錢,必須讓沈蓉嫁給他。
那沈大海能幹嗎?
他找馬偉理論,馬偉不由分說找人直接把他的腿打斷了!
在縣上馬偉要人有人,要權有權,沈大海不可能鬥得過他,劉惠芬只能咬著牙把錢給了馬偉。
可只有一百萬啊!
馬偉還是不依不饒!
沈大海兩口子沒辦法,把這些年的存款都拿了出來,又東拼西湊借了不少,這才把事情了了。
這事情憋屈的不行,有擔心沈蓉做傻事,也沒告訴她。
老兩口也只能打落門牙肚裡吞!
而剛才劉惠芬從床底下摳出來的錢,是家裡最後的積蓄了,全都擋改口費給了蘇映雪,可見她對這個兒媳婦滿意的程度!
“小易啊,嬸兒跟你說,就這樣那姓馬的還不肯罷休,三天兩頭的跑過來說什麼提親,把你爸氣的好幾天下不了床!”
大媽們七嘴八舌的終於把事情說清楚了。
嘎嘣!
沈易的面色鐵青無比!
如果蘇映雪在這裡的話,一定會緊張無比,因為她從來沒見過沈易露出這種表情。
在寧江的時候,沈易就算再生氣,他依舊是一副掌握全域性的樣子!
而這一次,他身上充斥著一股難以言喻的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