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二妮和黎秩,戴著草帽,拎著水桶扛著魚竿,還帶著一個抄網,像是要去釣魚的小情侶。

黎秩認真的說道:“河神,在河裡生活,應該是條魚吧,也許能把他釣起來。”

“魚……那應該很好吃吧。”梁二妮擦了擦口水。

兩人來到了dc區一個大水潭旁邊,這裡是望京河神傳說傳播最廣泛的地方,他們決定在這裡想辦法抓河神。

這裡零零散散,還有十多個人,看他們的表情應該不是吃多了出來遛彎的,而是也想透過河神來完成什麼願望。

兩人坐下之後,就準備釣魚。

這裡是不允許釣魚的,一個戴著紅袖章的老大爺,過來制止,但被黎秩三言兩語就忽悠走了。

黎秩的能力,註定了他面對少量普通人的時候,基本不會遇到什麼困難。

兩人一過來,就有許多魚圍了過來。

這些魚都是五顏六色的錦鯉,有紅色的,有黃色的,還有黑色的,每一隻的花紋都不一樣。

這些錦鯉唯一相同的,是他們都胖的像是煤氣罐一樣,對人類沒有一點戒心,傻乎乎的全都靠過來長著大嘴等著餵食。

“嗯……嗯……我魚餌呢?”

黎秩把水桶倒過來,裡面空空如也。

“我不小心給吃了。”

梁二妮吐了下粉嫩的舌頭,想要在黎秩這裡萌混過關。

黎秩為了釣河神,可是從妖魔七兄弟,每人身上都割下來好大一塊肉。

據他推測,河神應該也是妖魔,所以用妖魔的血肉也許能把他釣上來。

對很大一部分妖魔來說,人類都是美食,或者優良的玩具。

但對近乎所有妖魔來說,同類的血肉都十分具備吸引力,因為裡面具備大量的妖魔之力,能夠讓他們提升實力。

就像黎秩肚子裡的那東西,隔三差五就要吃妖魔當小零食。

那既然如此,那妖魔們,為什麼不會像人類爭奪財富一樣,互相獵食,乃至於發動戰爭呢?

在這方面,妖魔可比人類有操守。

他們之間有約定俗成的規矩,互相之間不會為了獵食而廝殺,但死掉的同胞屍體,他們也不會浪費。

現在沒了魚餌,黎秩就只可能釣上這些煤氣罐錦鯉了。

“既然你吃了魚餌,那你就來當魚餌吧!”

黎秩把梁二妮綁在魚竿上,釣起來放在水面上,大群錦鯉都撲了過來,梁二妮和錦鯉們玩的不亦樂乎。

如果只看錦鯉和梁二妮的笑臉,那這是很溫馨的一幕。

但在其他圍觀者看來,黎秩的舉動,和惡魔無異。

黎秩就這樣釣河神,釣了好久,一直到午夜,終於傳來了新的變化。

一個老頭,捧著個骨灰盒,淚流滿面的將骨灰倒入潭水之中。

“老伴兒,今兒我就給你河葬了。”

咕嘟咕嘟……

水裡開始冒泡,穿著藍色長袍的河神,臉上帶著職業化的笑容。

“老先生,你丟的是這個身材好但是樣貌平平的超模老伴兒,還是這個明星臉平板身材的偶像老伴兒?”

他左右手,各拿著一個電動矽膠娃娃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