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過往案件(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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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雲媛二話沒說,一腳踢在了李曉嬰的肚子上,甚至還踢出了兩米,乃至於直接吐血了。
曉嬰咳嗽著,可從她的眼神裡看出她不後悔。
“我當初怎麼就相信你了呢?”
“你個畜生!”
“比我那弟弟還不是人!”
雲媛被氣到站都站不穩,她坐在旁邊的坐上,右手扶著額頭非常自責。
知府看到這一幕,感覺特別過癮,對李曉嬰這種女人已經完全失去了憐憫,段沐宏更是如此,可他多了傷心,畢竟是自己曾經的朋友。
“那……那個李節雨的,她還在南林縣?”雲媛抬頭看向知府大人問。
“據我所知,她沒地方可去,只能在那,被迫做著和自己母親年輕時一樣的差事。”知府大人如實回答,他對此表示悲哀。
雲媛並沒有怪他,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是雲媛。
這要是雲媛,她早就贖出了李節雨,不讓這小姑娘從那地方待了。
她站起來,看了眼李曉嬰,知府大人和段沐宏一樣失去了對李曉嬰的憐憫和信任,在心裡早就把她棄了,當做不認識這個人一樣。
“大哥,你說這事兒該如何處置?”她問道。
“我本想以拐賣女嬰的罪名處置,如今郡王來了,一切交予郡王決定。”
雲媛想了想,點了點頭,這一點完全沒錯。
“就按大哥說的辦。”她從手上摘下自己的手鍊,“這個雖不抵大哥一千兩的寶物值錢,但有了我的賦予,加上那賤人還了一點,應該夠了。”
“哎!郡王這是作甚?”知府大人見狀趕緊推讓。
“我畢竟是她曾經的主子,她女兒又負擔不起,我就作為她姐姐替她還。”雲媛說著,後面的曉嬰聽後,竟有一絲被感動的模樣。
“我還要帶她回南林縣,讓她當面她女兒的面道歉!”
“隨後,我再派人交予你處置。”
知府大人點了點頭,接過雲媛的手鍊,這一條非常精緻的黃金水晶項鍊,水晶鑲嵌在裡面金制的框裡,圍滿一圈,小小的但很值錢。
如此一來,李曉嬰欠知府的銀子,就這樣還清了。
而剩下的,就只剩親情債了。
雲媛也表明了李曉嬰必須用命還償還!
雲媛騎著馬,李曉嬰被五花大綁在馬的側面,雲媛還用繩子拽著,不快不慢的走著。
從晴羽城到北森縣,五十里,
從北森縣到竹間客棧,三里,
從竹間客棧到南林縣,十五里,
中途,她還可能去延雪小屋,兩裡,
這麼遠的距離,雲媛毫不心軟,就這樣讓李曉嬰徒步!
次日……
二人回到了竹間客棧,雲媛騎馬的步伐停了下來。
“看!這是我交給你的差事。”
“是當掌櫃不好?面子不夠?還是錢真不夠花啊?”
李曉嬰看著客棧,聽著雲媛的話,好像真的有些後悔了,想著自己的性子太放縱了。
她此時非常郎狽,非常軟弱,渴望有人可憐她,這要是不知真相的雲媛或許可以,可惜如今不是了。
“你還有臉你女兒嗎?”
“沒臉!”李曉嬰語氣弱弱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