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璟在跟宗室眾臣商量完二十四旗都事情後,天色已晚,完顏璟便暫停了此次會議。

爾後各自回城,打算明天再議。

……

接下來一段時間,整個在金蓮川的所有官員全部參加會議,開啟了一場頭腦風暴。

從軍事、行政、經濟、民生、周邊關係等等各方面的討論。

有人提出意見,就有人反駁意見,有時候就是一條簡單的官名稱呼,都能提出好幾十個。

整個金蓮川大會就在這種吵吵嚷嚷各自妥協採納中度過。

最後形成二十四條維新之策:

第一、撤除中書省,以東閣為議政之部。

第二、淘汰札子,全面執行奏摺之法。

第三、改除女真白號之姓與黑號之姓的差別對待。

第四、全國除奴隸外,契丹、奚人、等族全部改姓女真姓氏,廢除契丹之名,以後全為女真人,納入女真八旗。

第五、六部實行雙尚書制度,以後六部設漢人、女真兩個尚書。

第六、在中都設立二十四旗民事管理衙門。

以後但凡在旗民戶的民事、刑事、商業、等案件,都由二十四旗民事衙門管理。

戶口,屯田等事也歸屬與民事衙門管理。

女真八旗每一旗都設一旗民大臣一人。下設各級屬官。

漢八旗每一旗設兩名旗民大臣,女真一人,漢一人。

蒙古八旗每旗設兩名旗民大臣,女真一人,蒙古一人。

第七、新修《大金法典律義》《金會典》《金會要》《武官志》《文官志》《食貨志》《金禮典》《地圖志》《金農書》《金曆法》《武器鎧甲書》《軍典法》《醫藥防疫法》《治河法》《官職典》、《宗室管理法》《稅法》《大金爵位繼承法》《藩國藩屬法》《釋道法》。

第八、立《大寶書》《明昌維新變法行政軍事民事條例》。

第九、建立皇帝親兵二十四旗。

第十、改編全國漢軍為綠營兵。以綠營兵丁為世襲軍戶制,屯田制。

第十一、設立路、府、縣三級地方行政制度。

第十二、在地方險要重鎮,設駐防八旗。

第十二、改革科舉考試,設縣試、府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考試。每三年一考。

中縣試者為學生,中府試者為秀才,中鄉試者為舉人,中會試者為貢士,中殿試者為進士。

考試內容,四書五經,策論、明法、明字、明算、進士。

第十三、改革田制,廢除一切課捐雜稅。

全國田稅統一改稱農業稅,《大金農業稅務條例》、《大金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規定》

1、以農業收入為徵稅物件;

2、以常年產量為計稅依據;

3、實行兩種方式徵收;

4、實行由國家統一控制下的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最高地區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最低地區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以府為計稅地。

5、統一徵收實物稅,種什麼交什麼。

第十四、改革商稅,設《大金商稅徵收條例》。徵收商民營業所得稅百分之四十。

第十五、改革關稅,裁撤各地舊榷場。

重新在與宋國交界處設七個統一關口,在西夏設立五個關口,高麗設立一個,吐蕃設立一個,漠北設立三個。

以後進出商民,只能走重新設立的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