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商賈,皂隸、優伶、奴僕、娼妓、乞丐這些都算賤民,但賤民也算是分三六九等啊。

像是商賈若是運氣好成為了某位世家的白手套,至少在平民之中也算是人上人了。

皂隸雖然表面地位低下,但實際上也算是官差在百姓面前足以擺擺威風。

至於優伶,那也未嘗不是有攀龍附鳳飛上枝頭的機會,甚至就算是乞丐,也在未來的日子出現了主宰天下的朱天子。

但像這種因為叛亂而被貶為賤民的人就不一樣了。

這種賤民不允許讀書識字,不允許務農,幾乎是一輩子的苦役,甚至有了後代,這賤民的身份都不會改變。

沒辦法,因為他們親戚所做得事情是造反,是這世界最富貴的事情。

若成功了,他們也是能有機會成為人上人的,但他們的直系親屬失敗了,那剩下來的罪就只能他們承受了。

這些人總不可能站出來說,謀反的是我爹,跟我沒任何關係,所以我是無罪的!

雖然我父親是貪官,但我會是成為好官,雖然我母親是毒婦,但我是白蓮花,雖然我家族背叛了大唐,但我都道歉了,為什麼不讓我考科舉。

這世界怎麼可能會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說實話,所有人都弄混了一個概念,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一個國家如果純粹靠律法治國,那一個國家內部就絕對會一團糟,因為這國家裡面的每個人都是人渣。

很多法律問題是解決不了大唐問題的。

甚至每次用法律去解決大唐問題時,就會讓大唐的道德產生非常嚴重的滑坡。

因為大唐本質是人治的國度,但卻硬是要塞入法治的框架內。

就華夏本質來說,是重視集體的利益,而不是重視個體的利益。

而集體利益很多時候都跟個體利益起衝突的,或者說集體的長遠利益,很多都建立在個體利益甚至少部分人短期利益受損的基礎上的。

但你硬想在規則上個體利益不受損,同時集體利益也必須要保證。

在說的時候誰都會說,但真到執行層面,是真的很難執行下去的。

而域外之地,往往不在乎集體的利益,所以個體利益所擁有的許可權反而能夠保證。

但保證了個體利益後,你就會發現,往往沉淪的是你所在集體的整體利益。

這時候,域外之地站在巔峰的既得利益者發現,這群個體利益者所在群體實在太龐大了。

便開始對所在的群體進行社會分工,意識分工,甚至性別區分,讓一個龐大的群體不斷破碎化,分成無數個永遠沒有辦法團結,只能被自己永遠統治的弱者。

舉個例子,就是戒日王朝的婆羅門制度,保證以最少的人統治最大土地與資源。

這種制度優勢就是在於穩定,但最大的弱點就是一旦出現外敵,他們會發現自己好不容易牧養出來的牧羊犬,面對真正強者時,他們根本就不敢抵擋,直接就給跪了。

所以他們害怕挑戰,尤其是害怕那種全方位的競爭與挑戰。

上層精英他們是真精英,不論是權謀,智慧還是其他能力,他們無懼任何挑戰。

但一旦陷入正面的全方位碰撞時,那爛透了的中低層會成為他們最致命的缺點。

這也算是寄生形社會的缺陷,所以,他們輸出自己的價值觀,傳播自己的律法,他們想要讓婆羅門制度傳遍天下。

一是方便頂層再次寄生,等到有需要的時候直接借屍還魂也就好了。

二是攪亂其他國家的制度與文化,讓其他國度也成為婆羅門制度的新載體,到時候就算自己要寄生,自己依舊是最頂層的一撥人。

只不過現在,他們遇到不講道理的強敵吐蕃,松贊干布懷著為吐蕃改革的心思,以九死一生的覺悟,什麼都不管不顧的對戒日王朝莽上去。

原本看起來強盛的不可一世的戒日王朝,就好像是水晶玻璃般破碎。

松贊干布有些愕然的看著這個至少在自己看來真的很強大的國家,心中思索著,怎麼自己就打敗對方了呢?!

自己也不過只從劫比羅伐卒堵殺入,攻破了窒羅伐悉底,攻入曲女城,殺掉戒日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