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沒多久,顧家的兩個男人都回來了。

在外面瘋玩的顧林俊也回來了,身上都是灰塵,大家洗洗手洗洗臉,就準備吃飯了。

“今天吃餃子啊!我愛吃餃子!”顧林俊喊了一聲,然後蹦蹦跳跳的進屋。

看到沈曼在,立馬就不好意思的靠在炕邊低下頭。

小孩子就是這樣,不管熟悉多久了,都會不好意思的。

沈曼笑著從兜裡拿出來一把水果硬糖遞過去,“小俊,過來吃糖。”

小孩嘛,用糖還是很好拉攏的。

她也是喜歡這孩子,會害羞的孩子肯定比只會作妖的孩子好。

顧林俊走過去接著糖果,靦腆的看著她:“謝謝二嬸。”

沈曼:???

“二嬸?”她愣了一下。

還沒結婚呢,這樣叫不妥吧?

一旁的李梅說道:“叫姑姑。”

“不是跟我二叔處物件了嗎?大家都說處物件就得叫二嬸了。”顧林俊有些委屈的癟癟嘴。

畢竟是小孩子,還以為自己做錯事了,眼淚都含眼圈了。

見狀沈曼無所謂的擺擺手,“沒關係的,叫什麼就是個稱呼。”

李梅見她不在意,也沒有停止教育,又告訴了孩子,必須叫姑姑才行。

吃過飯以後,李金花拉著沈曼說道:“昨天晚上宸子來訊息了,你那回城的事兒辦了。估計得等幾天,他回來接你。”

辦成了?

沈曼聽到這話也是一愣,居然真的辦成了?

“就……成了?”她有些不可置信。

之前還覺得這種事不可能辦成的,顧家這麼多人都相信,就她自己不信。

現在就說辦成了,總覺得特別玄幻。

難道回城真的這麼容易?

見她這麼說,李金花笑了笑:“成了啊,宸子辦事兒穩當,只要是辦不成的,他絕對不會答應。”

這麼多年過去了,孩子從小就穩當,所以她才會相信的。

對於這件事顧家人都沒有意外,之前李金花跟他們說過。

而且因為顧宸被調走了,工作直接給了顧遠,過幾天顧遠就去公社報道了。

顧遠雖然不會開車,但是可以做別的工作,林場的活很多,幹啥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