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有嘉賓 鼓瑟吹笙(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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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襄心中清楚,他們得趕緊撤退,不能被纏住,那些黃巾俘虜,他們不能帶走。
理智的將軍要麼一開始就不要俘虜,要麼就處理掉他們。
劉襄知道什麼樣的做法是聰明且理智的,道理他都懂。
“這世上聰明人太多了,就容我做點傻事吧。”他在心中唸叨了一句,決定放過這些俘虜。一千多條命呢,他們沒做錯什麼,只是活不下去了起來反抗罷了。
這事做的不夠聰明,至少現在,劉襄還沒冷血到隨意屠殺俘虜的地步。
休息了半個時辰,眾人吃了些飯食,又給戰馬餵了些食水,便要開拔。
閻柔看看劉襄又看看那些黃巾俘虜。
“主公帶兵先行,吾帶胡騎斷後。”
劉襄明白閻柔的意思,嘆了口氣,他不能責怪閻柔,在這個時代,閻柔的做法才是理智的,才是符合主流價值觀的。
“子明,黃巾追不上的,放過這些俘虜吧,讓他們在這掩埋屍首,防止瘟疫發生。”
“唯。”
吩咐俘虜必須將屍首全部掩埋,留下幾隊人馬監視,劉襄帶著大軍奔㶟餘水而走,後續幾隊人馬自會跟來。
行行復行行,很快就渡河而過,大軍不顧疲憊,於當天夜間趕回了安樂。
眾軍回營休息,劉襄也顧不得其他,回房倒頭大睡,他都快累癱了。
次日醒來,犒賞三軍,留守的步卒一併有賞,酒肉食蔬一車一車送入軍營。
劉襄在各營巡視一圈,宣佈了對眾軍的賞賜,申時在縣衙設宴,崔奕、閻柔、王興並十幾個軍侯,俱都請來。
席間說起此次突襲黃巾,騎兵將校眉飛色舞,高談闊論,步兵諸人扼腕嘆息,頗為不服。
兩方置氣,就鬥起酒來。
初時還用勺來斟酒,用杯對飲,待酒氣上頭便搬起酒甕,大有軍中袍澤,執子之手,與子偕醉死的樣子。
劉襄也不阻止,躲在一旁起鬨看笑話,反正不灌他就行。
大漢之人好酒,上到公卿下到百姓都喜歡喝幾杯。
但凡宴飲,必要大醉方休,客不醉便是主人失禮,主人不醉便是瞧不起客人。
而且絕對不能阻人喝酒,那是極為失禮的行為,被阻之人會視其為羞辱,脾氣暴躁的當場就得拼命。
不得不說,大漢朝值錢的東西太多了,就命不值錢。
劉襄拿起空了的耳杯,裝模作樣的喝了一口,酒量差的人,就得學會裝樣子。
這是生存之道!
撥弄了一下空杯,這玩意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做羽觴,就是曲水流觴那個觴。
在漢朝,耳杯又叫做抔、棓、盃。抔字源於雙手合掬之意,左右拇指相當於杯耳,就像鳥的雙翼,故又名羽觴。
和現代杯子不一樣,可以看做是一種有雙耳的橢圓形的碗,但漢朝的觴是漆器,到了宋代才有瓷器做的觴。
漢朝雖然也有瓷器,但比較原始,日用品還是以漆器陶器為主。
還有種青銅酒具叫做爵,已經不太流行了,太貴。跟玉杯、琉璃杯一樣,世家王侯才有留存,民間很少有。
劉襄坐在食案旁邊胡思亂想,下面的眾人已經喝到位,開始要唱歌跳舞了,所謂酒酣耳熱,載歌載舞,便是如此。
劉襄嘆了口氣,他得去跳舞了,漢代酒宴的禮儀規矩,這叫“以舞相屬”。
主人得起頭跳舞,然後邀請賓客接力,直到所有的賓客都跳一遍。舞蹈中還必須有旋轉動作,不跳舞或是跳舞但無旋轉動作的,都被認為是失禮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