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兵臨城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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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豪強欺壓百姓的案子最好審理,至少劉襄是這麼認為的。
甲士、弩手上門,抓捕涉案人員,敢反抗的,肯定是畏罪拒捕,全家抄沒,相關人犯按律判罰。
不敢拒捕的,到大堂受審,擄奪、強佔錢財產業,強搶民女,殺傷人命,就這麼些個事。
抽絲剝繭明察暗訪?那是啥?
劉襄才不費那個心思,百姓告你欺壓他了,你說你沒有?拿出證據來,讓這些世家豪強子弟自證清白,證明不了的,按律判罰。
什麼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那是個什麼玩意?
執法者要費盡心思的蒐集證據,沒有證據就要無罪釋放,憑什麼?
劉襄是個軍閥,他又不是法官,讓百姓舉告,也不是為了彰顯法律的正義,他是來賺取民心的,這才是他的目的。
目的不同,自然方法不同。
至於那些能自證清白的。
這是個好人呀,來來來,本將軍看你是個人才,就徵辟你做個書吏吧。
不願意?你心裡有鬼,這案子還得查,為他作證的,一起查。
這種案件最多,審理的也快。
剩下的那些,就比較繁瑣了,這家佔了那家幾壟地,那家佔了這家一面牆,他偷了你家雞,你摘了他家棗,這就很頭疼了。
都是小老百姓,偏向誰都不好,派騎兵去當地查吧,打聽涉案雙方的名聲、品行,按地契重新丈量。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證據確鑿的,該賠就賠,該罰就罰;證據模糊的,依品行,家中勢力,稍微照顧一下人品好,家勢弱的。
律法這事,說複雜,真的很複雜,現代制定的那些法律條文,估計一輩子都學不完。
說簡單吧,真的挺簡單,就一個字,公平。
秉持著一顆公正之心,絕大部分的案件都能解決。世上哪有那麼多的驚天奇案,那些所謂的冤假錯案,案子本身很簡單,複雜的是人心,是各種人情世故,是權錢交易,是官官相護。
這些在劉襄這裡,都不好使。
三天時間,他判了四百多宗案件,八家豪強大戶被抄家,遒國二十七個官吏,只剩下七個還在大堂上待著。
百姓上告的高峰期,終於過去了,之後就是署衙的日常辦公了。那七個倖存的,再提拔一些將軍府的書吏,傷殘退役的老兵,這就差不多了。
人手不足,湊活著用吧,至於那些因為招賢令而來的,新徵闢的人才,當然是帶在身邊考察了,正好彌補書吏的缺口,以後會放到地方為政。這比他剛起兵那會強多了,好歹有人可用。
劉襄在遒國審了三天的案子,又回故安轉了一圈,這裡有書吏預先整理卷宗,世家豪強又基本逃散,一天時間就完成了審理,但是人犯的抓捕就比較難了,發下海捕公文,做做樣子,安撫下民心吧。
四天時間,所有人都在忙碌。
經過考核,故安縣徵召民兵兩萬一千人,提拔正卒三百多人,遒國徵召民兵一萬一千人,正卒五十人。
所有透過考核的人員,家中優先分田,報名考核未透過的,第二批再分,其餘人不分。
涿郡人口多,沒辦法給所有人分田,所以要找個由頭,給支援他的百姓優先的資格。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總得有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劉襄是可以按戶籍平均給所有人分田的,但是,這樣怎麼調動支援他的百姓呢?這裡和其他郡縣不一樣,他還沒有全面佔領涿郡呢。
百姓大多是不願意動遷的,都分了地,誰還願意走呢?怎麼移民到廣陽郡呢?怎麼組織屯田開荒呢?
區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