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宇龍十分清楚,現在是變法的最佳時機,如果等十幾年,或者幾十年,各方利益集團錯綜複雜,再變法的話,阻力肯定要比現在大出許多倍。

因此, 他用一種強硬的姿態,將這些政策定下來,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內閣去制定細則和實施。

至於軍隊改制,既然皇帝有創收的方法,群臣也就沒有意見。

韋宇龍當即下旨讓軍隊防禦好西邊各大城市,裁汰老弱傷兵, 同時徵募新軍,加強訓練。

皇帝有嚴令,大臣的辦事效率還是不錯的,七月二十,一系列改革制度在內閣的商討下,終於基本完善。

首先是軍隊改制,廢除軍戶士兵世襲制制度,改為徵兵制。

法令規定,全國十八到二十五歲之間的百姓,不分男女,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兵部可根據需要在全國徵兵。

限制當時的情況,騎兵、步兵、炮兵、火槍兵等陸軍普通士兵的服役期為五年,水師為八年,前一年皆為新兵,接受嚴格的軍事化訓練和學習,要求所有士兵在一年內熟練掌握武器所在兵種武器的使用,這樣保證軍隊的較高的戰鬥力。

第二就是增加禁軍數量,由原來的兩萬,擴大到二十萬, 駐紮在直隸各地。

其他地方, 三到四個行政省各設大將軍一名,每省設定一名提督和總兵五名,每個總兵管轄一萬軍隊,大將軍和提督有調兵權,沒有帶兵權,總兵有帶兵權,卻不能隨意將軍隊調動。

全**隊直屬皇帝,各地衙門無權調動,軍隊也不能插手地方政務,地方官不能插手軍務,軍政分開。

如遇地方發生緊急事件需要動用軍隊,則由總兵、副將、和監軍共同商議後出兵,不過事後必須給提督、大將軍,兵部、皇帝報備。但不能越界調兵,不然以謀反論處。

最後就是士兵的軍餉和退伍問題,韋宇龍建議兵部每年統一在全國徵兵一次,退役士兵如不能自己解決生計問題,可安置到各地衙門擔任衙役、鄉勇,或者進入兵工廠。

退役士兵如果自謀生計,可憑藉退役證明, 在各種稅賦上享受兩成減免,如參加科舉,可以加分一等。

軍隊錢糧軍費、軍械供給以及各項開支,一律由兵部和戶部核算,經皇帝和內閣稽核批覆後統一調撥,這樣可以避免唐朝那種藩鎮割據的情況再次出現。

地方衙門用於維持當地治安、打擊犯罪的衙役和巡檢所轄鄉勇,由地方衙門支出。

而大將軍的任命,經過內閣和兵部的考核,按照功勞,直隸禁軍大將軍由洪熙官擔任,江浙閩的大將軍為沐劍聲,臺灣、琉球、高麗大將軍為施琅,粵、瓊、贛的大將軍為吳六奇,遼東三省的大將軍呂留良,豫、皖、晉、魯的大將軍為許雪亭。

黃宗羲雖然管的是教育,但他對稅收卻十分在行,被韋宇龍罵了一句,反而激起了其為百姓做事的決心。

一天後,新的鹽稅政策也頒佈全國,取消了鹽道衙門的鹽引制度,鼓勵民間鹽商自由銷售食鹽,用市場的手段,打擊私鹽。

並丈量全國土地,完善了攤丁入畝制度和士紳一體納糧的政策。

科舉的改革,也做了很大的變化,不僅僅考國學、策論等,還加入德育、算科、醫科、術科等,參加科舉之人可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參加。

改應天為金陵,並讓戶部在京師、金陵兩地建立鑄幣廠,鑄造大夏龍幣,並在全國強制推行,這樣做的好處是解決了官府利用火耗銀子貪汙的機會。

中原地方大,韋宇龍打算在神龍三年之前,完成貨幣改造。

他還下旨將原來琉球的兵工廠搬至保定,還在大連、津門兩地建造新的兵工廠,打造更多戰船、火槍、火炮,從軍隊中淘汰下來傷殘或者年紀大的將士大部分成為軍工廠工人。

最後明確規定,百姓見官不用跪拜,違反規定的官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俸,第三次革職,還嚴令全國女子不許纏足,違者罰做雜役半年。

古有商鞅變法,百年前有張居正的一條鞭法,韋宇龍相信大夏的“神龍新政”,也講流芳後世。

這些政令頒佈下去,全國上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並開始招募新軍。

當年留在中原的神龍教教眾和天地會符合年齡的弟子更是踴躍參軍,形勢一片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