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等我工作幾年,多攢點兒錢,咱們‘找’個大房子住!”周秉昆笑呵呵地說。

當下的房子不能隨意買賣,私下裡的交易也要經過房管部門的同意,但這個過程叫做“兌”。

所以周秉昆才會用“找”這個詞,來暗示要買套好房子的話。

對他笑了笑,周志剛終究覺得不以為然:“城東倒是有不少大宅子,能買得起嘛?!”

他所說的那片大宅子,就是原劇中周秉昆用積攢下來的錢,在其中買到了一套。

只是可惜,後來發生了產權糾紛。一家人搬進去住了沒幾年,就被迫退還不說,買房的錢也都打了水漂。

“爸,您還別說,我真是看中了那裡的房子呢。”周秉昆大膽地說了出來。

“嗯?”

一家人都覺得驚訝。

他們既認為目前的房子,已經是光字片最好、最大的,也覺得那裡的房子先不要說能不能買得下來,房價肯定也很貴。

周秉昆瞭解劇情,知道即便在八零年左右,那裡一棟別墅,也只有一千多塊錢。

如果可以儘早買下,還會更便宜。

“我大概瞭解過,那裡的房子都是那種別墅,一套都有十來間房呢。”周秉昆認真地說,“如果找到合適的人,是可以‘兌’下來的。應該是千八百塊錢。”

能住進那樣的大房子裡,當然是好事。可聽到這個數字,在場的人都暗自聳聳肩,覺得實在是一筆鉅款。

“別說沒錢。就是有錢,我也不買!”周志剛言辭很堅決,“咱這裡不好嗎?這裡住著多好啊!”

“是,”周蓉頑皮地說,“上廁所方便。”

倒也是。如果不是離著公廁近,當初周志剛也不會獲得這麼大面積的宅基地。

她的話說完,大家都笑了。

周秉昆知道要讓家人確信,還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過程。

另外,要湊出這些錢,也的確需要長期攢錢的毅力,以及拿出來消費的勇氣。

“就你最調皮。”周志剛笑罵了一句之後,對大家說,“周蓉、曉光趕緊回去。秉義、冬梅也早點休息,秉昆和鄭娟今天最辛苦,也趕緊睡覺。”

蔡曉光騎車帶著周蓉離去,周秉義和郝冬梅睡在西間屋,周志剛和老伴李素華在東屋休息。

加蓋的屋子裡,與其它屋子的佈局一樣:也是暖和的火炕。

電燈亮著,照著各處貼上、擺放的紅囍字,也映得周秉昆和鄭娟這對新人的臉上,都是紅彤彤的。

“睡吧。”鄭娟看著他說完,伸手拉滅了電燈。

兩人在暗黑的夜色中相擁,相吻著。

“娟兒,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會有今天了。”周秉昆一邊和她溫存,一邊在她耳邊說。

“我知道。”鄭娟肯定地說。

“我很有自信,可你為啥知道呢?”周秉昆繼續行動,嘴裡繼續詢問。

身子微顫,鄭娟緩和一下,才開口低聲說:“我見到你,就知道會嫁給你。因為你好,我能看得出來。”

“你的眼力這麼好,我真羨慕你。”周秉昆誇讚著說。

緊緊地摟住他,鄭娟點點頭:“我就是知道。你不也是這樣說的嘛?”

“娟兒,我等這一天,等了好久了。”周秉昆對懷裡的她說,“我說三年,”

“我們沒有一天分開過,說啥三年的話呢?自打你說了要跟我好一輩子,我就每天都在夢裡見到你。”鄭娟柔聲說。

原劇中的鄭娟,在婚姻這個環節可謂是太受挫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