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三年4800萬!(第1/3頁)
章節報錯
在浩大的綠色草原上。
國王隊總經理佩裡特霸氣揮舞一杆,也不去管球打得怎麼樣,然後轉過頭笑著對蘇飛揚和維奇說道:
“蘇的要求我都會滿足。”
“我希望能有一個長約。”
佩裡特丟出一份合同,坐在遮陽傘底下的維奇看了一眼然後遞到蘇飛揚的手上。
國王隊開出的價格是四年7300萬,第一年1500萬,第二年1750萬,第三年1950萬,第四年2300萬,蘇飛揚看了心裡也直蹦躂。
這絕對符合他的身價。
即使蘇飛揚已經打出了全明星級別的資料,但是他也沒有在關鍵的比賽上證明自己。
更沒有證明自己的耐操型。
早知道黃種人最被美國人詬病的就是耐操型,面對激烈的對抗,往往黃種人容易積累傷病。
其實維奇心裡有數。
佩裡特也沒有催促兩人給出說法,而是繼續開始他的高爾夫,他知道每一個新秀在面對第一份大合同時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消化一下激動的心。
維奇側身和蘇飛揚說起現在聯盟中的一個大概的合同水平。
首先就是與蘇飛揚對標的在球隊中起重要角色的球員,保羅是一個,羅斯更是一個。
接下來比如帕克,隆多這樣的。
保羅在2013年的薪資水平將達到1700萬,韋德也是1700萬,相比之下冠軍當家後衛就顯得有些待遇委屈,韋德就從來沒拿過頂薪。
而這一年NBA合同最大的就是科比布萊恩特的2800萬。
等到佩裡特再次揮杆而出時。
蘇飛揚和維奇相視一眼,他們兩人有著共同的默契,那就是羅斯條款,蘇飛揚想要短約的原因很簡單,無非就是有前輩已經做好了榜樣。
公牛隊的領袖。
德里克羅斯。
蘇飛揚未嘗不是下一個羅斯,當然蘇飛揚還必須突破幾道大關。
但羅斯條款算是為蘇飛揚量身定做。
按照新勞資合同當中的“羅斯條款”的規定,如果一位球員在他的4年新秀合同期中,至少兩次入選聯盟最佳陣容或成為全明星,或者至少一次當選常規賽MVP的情況下,他就可以獲得一份佔球隊總工資帽的30%而並非此前規定的25%的頂薪合同。
蘇飛揚有自信在明年穩入全明星。
四年兩次。
他就只想要兩年合同而已。
...
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