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初露端倪(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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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到頭皆有報,天甘不至苦將來。”
善名在外的柳員外並非樂南本地人,而是與樂南相鄰的惠陽縣中一街頭無賴,整日無所事事。
後來偶然之間遇到兩人,其中一人便是前日死的王村富戶。
那天值日暮,王富戶兩人正於惠陽縣城中抓兩名玩樂的稚童以作販賣,卻陡然撞見街溜子柳員外。
王富戶倆人首次幹買賣,尚且手生,頗為驚慌之下便要抽出腰刀殺人滅口。
柳員外一個街溜子,沒啥硬骨頭,見逃無可逃,索性跪倒在地求饒,
爺要入夥!
王富戶二人畢竟心中忐忑,加之畏懼大恆律法當街殺人者斫頭,便未殺人,
並添了柳員外入行。
與二人相熟後,柳員外才知這倆人亦方相識沒幾日,因此他才足以輕鬆入夥,
多一個不多嘛!
於是三人一同於縣內接連作案,拐跑不少始齔稚童,手法漸熟,感情亦漸厚。
賺一番錢財的三人大肆揮霍,並拜了把子。
爾後時日,三人缺錢常聚於一處,犯案,抓來孩童女子販予牙行牙婆。
直至某日,
柳無賴與王混蛋倆人見到城中一孤兒寡母獨居,遂起了歹心,
孩童賣掉,那寡母亦不放過。
誰知孩童不知所畏,拎刀阻攔,小娘性情剛烈,寧死不從,
二人失手之下,要了這孤兒寡母的命。
恰巧,今日未與二人一同幹買賣的錢二回來。
原來此孤兒寡母竟是錢二妻兒!
柳無賴和王混蛋皆非善人,對視一眼盡明彼此心意,
一不做二不休,不如將錢二弄死以防報復!
錢二非是省油的燈,及早逃離。
柳王二人後來此樂南縣,一人歸村做起富戶,一人待城中做起員外,
皆是遠近聞名的大財主、大善人,
直至錢二復仇而歸。
一出大戲才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