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戶有自己的牛羊和牧場,只是需要出勞力幫甲戶等貴族放牧和幹農活;贍戶沒有任何牛羊和牧場,他只能以被正戶、甲戶、百戶等高一階牧民,“長期僱傭”的方式生活。

除了基本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權利,他們的其它權利基本沒有,比副戶、正戶差很多——你沒有繳納賦稅、服兵役...大宋自然不會賦予你太多權利。

僱傭形式的“半農奴”,不能隨意打罵或轉僱,還要給予一定的人身自有和保障。到最後他還有權利向官府贖買身份,成為副戶——那就等於平民了。

...在座的貴族頭人們怎麼看,都不如奴隸管著舒服。

但是在勞動力奇缺的大宋,奴隸制這種落後的勞動關係,是不允許存在。而且大宋是仁義之邦,怎麼會允許這種有傷天和的制度存在呢?

必須禁止!

還有一種“罪民”。

那些不是奴隸,是被判事所裁定有罪,量刑處罰的有罪之人。如果被髮判處配軍前效用,或者流放若干千里,他們就會被安置在軍馬牧場或者某農場,在監管下服滿刑期。

算來算去,在座的河中、呼羅珊、蔥嶺等地區的地方實力派,都覺得量地和清點人口,對於自己決不是件好事。

田地牧場等家底被摸清楚了,以後就得老老實實繳納賦稅;人口清點明白了,沒有免費使用、肆意壓榨的奴隸可用了。

這不行,我們必須維護數百年的傳統。

聽著這些地方代表們彎彎繞繞地講話,表達的意思卻非常一致。趙似沒有出聲,示意霍安國繼續往下說,不要被這些抗議打斷流程。

“這些日子以來,各地發生多起叛亂,而且盜匪橫行,嚴重危及百姓安全和生活!影響十分惡劣。因此宣撫司決定,集中力量進行平叛和剿匪。期間,各地必須執行以下條例...最重要的一點,某在這裡鄭重提醒一句,遵循大宋律法!”

聽完霍安國的話,在座的大部分人都站了起來,義憤填膺,恨不得要跟霍安國同歸於盡。為什麼要遵循你們的律法?這跟我們的傳統有背!以前突厥人在的時候,從來不管我們這些!

霍安國看了一眼他們,繼續大聲說道:“平叛和剿匪是維護地方安定,恢復秩序,讓大家能夠安居樂業...”

“我大宋就是如此,所有一切都建立在遵循律法的基礎上。如果不接受這些,不願被清點查錄人口和土地,不願遵循律法,只有一條路——被驅逐出境!”

說到這裡,霍安國的聲音拔高了,語氣變得十分強硬。

“你們可以攜帶財產,離開大宋的土地,去你們想去的任何地方...這是陛下賜給你們的恩德!”

什麼!如果我們不遵循這些狗屁律法,就要把我們趕走!這太霸道了!你們大宋還是傳說中的仁義君子國嗎?怎麼跟沒進化的蠻族人一樣蠻橫無理呢!

不行,絕對不行!我們抗議!你們宋人不能這樣,你們可是謙謙君子,怎麼能做出這樣蠻不講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