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替罪(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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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來個人都被送到了縣衙中去。
這麼多的人熱鬧的很。
縣令不知道賈薔這是要做什麼。
“大人,您這是什麼意思。”
賈薔開口說道:“李鵬,安興縣人,殺了人,逃離到太平縣內落戶。童春風,太平縣人,姦淫了同村王氏......”
一一把這十幾個人的罪名跟縣令說了一下。
有理有據,由不得縣令不信。
只不過縣令還是相當驚愕,不知道賈薔想要幹嘛。
“這些人的罪過,其中有一些不比薛蟠低。”
“侯爺的意思是?”縣令問道。
在心裡還猜測著,難不成他給自己抓了這麼多人,就要把薛蟠放掉,那可是一碼歸一碼。
“此人,武林高手,在薛蟠與酒保鬥毆的時候,以指力殺人。”
縣令懵逼了。
當時的情況是薛蟠方圓幾米除了酒保就沒人在了。
在那種情況被別人殺不太可能的事。
不止縣令不信。
張興他們幾個都不信。
隔空殺人,若是賈薔做的他們信。
“大人說的未免太駭人聽聞了些。”
“暗器。即便再遠一些,暗器也能殺人。”
這個倒有些可能。只不過午作也看過屍體,除了茶杯在額頭上的擊打之外就沒有別的致命傷。
所以縣令對這個說法是不太相信的。
“隔空殺人而已,江湖上奇人異士眾多,能辦到的人也多了去了。”
賈薔隨手在地上撿起了一顆石子,打向了五六米處的牆壁之上。
只聽到一聲清脆的響聲。
石子鑲嵌在了青磚裡頭。
“縣令以為如何。能不能致人於死地。”
青磚都能造成這麼大的傷害,更別論人了。
縣令愣住了,軍中的人這麼厲害。
“這是狀子,人我明天帶走。”
其中的意思就是,薛蟠跟酒保發生口角,毆打起來。但是致命傷則是被躲在暗處的殺人兇犯殺的。
縣令點點頭。
是不是別人殺的不重要,他也需要一個臺階。
薛蟠這個人他又不敢真的以殺人罪犯判,還不如放了,又有了替罪羊。
周圍的人都想著只是替罪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