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boss之前,肯定要先清小怪。

整棟樓都屬於金並,而且還是他的老巢,所以這棟樓裡的每一個生物都是小怪。

什麼,還有正常上班的無辜打工人?

現在是深夜,打工人早就下班了,這麼晚還留在樓內的,肯定是金並的人!

“樓內有多少人?”王臨問。

韋斯利連忙回答:“大概一百人。”

“有槍嗎?”

“基本上都有槍,不光有手槍,還有自動步槍、機槍。金並的武器庫裡什麼都有,有大量炸藥,還有單兵火箭筒、榴彈發射器,說不定連迫擊炮都有,我建議還是先撤退吧!”

“為什麼?”

“別說就你們兩個人,就算再多十倍,只要金並的人封鎖電梯、樓梯等地方,你們根本上不去!整個紐約的司法系統都被金並滲透,他肯定會通知紐約警方,要不了多久就會過來,到時候就走不了了!”

韋斯利不忠誠於王臨,當然也不可能對王臨忠誠,他只對自己和美金忠誠。

他提議撤退,不是為王臨考慮,而是為他自己考慮。

金並是如何對待叛徒的,他最清楚。

一旦交火,最先死的一定是他!

王臨:“是嗎?這棟樓的供電系統在哪裡?”

“地……地下室。”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自由了。”

王臨一拳砸碎玻璃門,衝入大樓。

馬特看都不看韋斯利一眼,緊隨其後。

“喂……”

韋斯利張了張嘴,卻只來及說一個字,就再也看不到王臨的蹤影。

跟上去?

他聽到了砰砰砰的聲音,裡面已經交火,就憑自己這點兒能力,衝進去必死無疑。

而且為什麼要衝進去,和金並作對,和王臨、馬特聯手?

明明那兩個是他的敵人!

當然要離開!

韋斯利立刻轉身,撒腿狂奔。

這是他此生跑得最快的一次,比年輕時參加校運動會還快。

距離這棟大樓越遠,就越安全。

一秒鐘,十秒鐘……

韋斯利越跑越遠。

他看到了遠處的燈光,在這黑夜中點亮,孤懸於遠方。

那是希望的燈塔,是自由的象徵。

這些年為金並做事,他攢了不少錢,揮霍十輩子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