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些明星經紀人的請求,葉松也是頗為意外,在好說歹說之外,他才終於應付過去。

雖然他很想當場便開口答應下來,畢竟和這些明星打好交道,對於泰麥唱片絕對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但是他也清楚這事他說了不算,最後還是看自己身後的那位主同不同意。

不過即便葉松沒有給這些經紀人一個準信,這些經濟人也沒敢表示出任何的不悅。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因為他們知道,泰麥唱片手裡絕對是有貨,而且手裡的貨還不少,不然泰麥唱片也不會把這些好歌交到這些新人的手裡。

在這些經濟人的眼裡,葉松沒有直接開口答應的原因,無非是準備待價而沽罷了。

這在這個圈子裡面也不算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換成是他們擁有這麼多好歌,他們也會葉松這樣做。

對於外界的猜疑,葉松也只能是保持沉默,頗有一種“隊友被抓,邊哭邊刷”的意味。

雖然葉松的確是很想把事情的真相公諸於眾,但是為了泰麥唱片的未來,他也只能是選擇背上這口黑鍋。

不僅如此,葉松甚至還要儘可能避免讓徐然和這些事情產生聯絡,免得被有心人士盯上。

到時候被這些經濟人煩的就不只是他,還要加上徐然這個甩手掌櫃了。

不得不說,葉松這個傢伙還是講情義的,即便自己煩得不行,也沒有拉徐然下水。

而徐然在知曉這些事情以後,也是沒有絲毫猶豫,當即他就給葉松講明瞭自己的底線。

那就是一張專輯換這些歌手的唱片約,並且還要加上“出售歌曲電子版權給泰麥唱片”這一個附加條件。

對於徐然提出的這個條件,客觀來說,多少有點漫天要價的嫌疑了。

不過若是評估這筆交易值不值得,一是要看徐然給出的專輯質量怎麼樣,二是預估泰麥唱片以及旗下的泰麥音樂到底會發展成怎麼樣。

雖然說這些明星的唱片約價值也不小,但是一跟這些明星的經紀約比起來,那就是大巫見小巫了。

一個一流明星的經紀約值錢,還是一個二流明星的經紀約和唱片約加起來值錢?

這個問題的答桉毫無疑問,當然是前者,所以對於這些明星的經紀人來說,判斷這筆交易值不值得的標準也很簡單。

那就是泰麥唱片幫忙製作的這張專輯,再加上泰麥唱片系(人人校園網)的力量能否可以讓自家明星成為一流明星?

如果這個問題的答桉是可以,那麼這個問題的答桉就是肯定的,這筆交易絕對值得。

甚至於他們都不用考慮這個一線明星的保質期有多久,只要自家藝人不出什麼大問題,光是藝人成為一線明星這段時間的收入,就快要和二線藝人這輩子賺的錢都要差不多了。

也因此,泰麥唱片也是沒有任何意外地拿到了一批二流明星的唱片約以及電子歌曲版權。

可以說,徐然千金買馬骨的策略,也已經是成功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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