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兒著實是太可怕了!

……

……

呂良牧差點被花霧和那群記者搞崩潰,但更讓他崩潰的是,花霧報警了。

“女兒和你分別十來年,也沒什麼東西送您。”花霧拉著呂良牧起身,用話家常的語氣和他說:“就只能送您一個小銀手鐲了,希望您別嫌棄,父不嫌女貧嘛。”

“……”

呂良牧臉都氣白了。

看著對面向自己走來的警察,整個人都在發抖,雙腿開始發軟。

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栽在親生女兒手上!

花霧作為報警人,她也要跟著去錄筆錄。

等錄完筆錄出來,已經是下午了。

花霧特意諮詢了一下,呂良牧這種情況,和她沒什麼關係。

她母親早就和他離婚,離婚後一直跟著母親生活,母親去世後,她也沒有和呂良牧聯絡。

所以他的那些債務什麼的,都和她沒關係。

臨走的時候,花霧問他們,“能不能送我個好市民的錦旗?”

“……”

做了好事,當然可以表揚。

但他們還是第一次遇見,女兒送父親進來,要求表揚的。

不過這呂良牧確實不是個東西。

年輕的時候,在外面胡搞,拋妻棄女。

最後犯了事,還有臉跑回來找女兒。

還好這孩子拎得清,沒有包庇他。

他們承諾會送花霧錦旗表揚,花霧這才離開。

出去後她將昨晚編好的小作文,發給今天來的那些記者。

哭慘誰不會?

這些記者的效率很高,花霧回到家,就已經看見第一篇發出來的稿子。

大意就是——昔日當紅小花童年慘遭父親拋棄,多年後父親犯法投奔,意圖索要錢財。當紅小花大義滅親,親自舉報父親。

呂良牧牽涉的受害人很多,這些人一直在找呂良牧的訊息。

所以和他相關的新聞稿一發出來,立即就被轉到那些受害者的群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