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戀愛詞條未載入(35)(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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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驚自覺把這句話理解為,從此刻到生命盡頭,他們都要在一起。
……
……
林武對於花霧的志願有些意見,他想讓靈瓊去更好的學校。
花霧以‘天才在哪兒都會發光’為主,‘想多陪父親’為輔,成功勸說林武不要對她的決定指手畫腳。
除了林武之外,還有許宜夏,也很意外。
“你真要留在銀江?”
“我是一個念家的人。”
神他媽念家……
許宜夏在電話那頭無語:“你是不是為了顧驚。”
這是許宜夏能想到,最有可能的可能。
花霧笑:“怎麼可能。”
許宜夏:“林悠,你可想清楚,以你的成績可以去更好的學校。這是為你未來做決定。你不能和顧驚上同一個大學,但也可以在同一個城市,你別拿這種事開玩笑。”
花霧:“……”
她就是想啃個老。
“我真的是想留在銀江。”花霧語氣誠懇:“不願背井離鄉。”
“……我服了。”許宜夏勸說無用,痛心疾首:“我真不知道你之前那麼努力學習是為了什麼!”
天天說自己只愛學習。
結果給她來這麼一個結局?
“為了金榜題名。”
“然後放棄自己努力得來的分數?”許宜夏還是認為這個鍋是顧驚的:“愛情果然害人!你沒救了!”
花霧:“……”
他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這就是強者的寂寞。
哎……
顧驚可能是在高興之後,反應過來,花霧做這個決定不明智。
他成為第三波勸她的。
花霧就很無語,為什麼所有人都想勸她離開家鄉去流浪!
她不想去流浪。
她就是熱愛家鄉!
熱愛這片土地!
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離開!
怎麼了!
怎麼了怎麼了!!
還不許人熱愛家鄉了嗎?!
“顧驚,你再多說一個字,我不介意換個男朋友。”
“……”
“我做的決定,除非我想改,不然誰也別想讓我改,明白嗎?”花霧拍下顧驚的臉:“別再提這件事,惹我不高興,後果很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