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章 樂隊(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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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何必做賊心虛?
分明就是為了工作嘛。
搞得跟偷情似的。
看來他還沒擺正自己的位置啊。
目的地是一所大型酒吧,有最低消費,兩人進去後,點了些酒,一個果盤,給蘇媛要了份鮮榨果汁,湊齊最低消費後,就坐上了卡座。
俞洋平酒量其實還行,但不怎麼喝酒,尤其是跟女性一起的時候。
樂隊的演唱還未開始,基本是駐唱歌手獨唱,偶爾有客戶興致來了,也可以一起合唱。
這裡的歌手,起碼水平還是有的,比普通的唱功要好得多。
駐唱歌手大概有好幾位,演唱時間長了,就會有一批擁躉。
人氣比較高的,演唱場次多,可以拿到的提成也比較高。
再就是有客戶願意砸錢的話,也可以直接點某位歌手演唱。
這家酒吧在燕都很有名氣,不乏一些富豪名流前來光顧,很捨得砸錢。
久而久之,這裡駐唱歌手的競爭就開始激烈起來。
原本只要唱歌好聽,基本就能獲得演出機會,後來對長相的要求越來越高,新人裡面,男的不帥,女的不漂亮,根本不會有機會。
這裡的駐唱歌手有七八位,螢火蟲樂隊是唯一以樂隊形式在此駐唱的。
據蘇媛瞭解到的,這個樂隊的風格很另類,有點朋克搖滾的味道,穿著奇裝異服,梳著怪異的髮型,還畫著濃厚的眼妝,並不受有錢客戶的喜歡。
不過由於他們在年輕客戶裡廣受追捧,不少十多二十歲的學生,會拼團來給他們捧場,所以在酒吧裡還是可以混下去。
一曲終了,臺上的女歌手感謝某位客戶送來的鮮花和禮品。
她已經被那位客戶連續點了三場,按照酒吧裡的規矩,消費每達到2萬、5萬、7萬的標準,就能獲得點名權。
也即是說,這位客戶和他的朋友,今晚已經在這裡消費超過7萬以上了。
客戶是一名四十來歲的商人,肥頭大耳,一身名牌西服,手腕上的表應該是百達翡麗,丟在臺上的車標鑰匙,呈現出「人」字型。
男人雖然是消費的主顧,卻不是今天的主角。
他旁邊這位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才是他要巴結的物件。
年輕人的名字叫做秦籤,琳琅集團董事長的獨子,一個對女人特別挑剔的公子哥。
「詩韻,剛才的那位客人請你過去。」領班來到後臺休息室,對剛演唱完畢的女歌手說道。
女歌手的名字叫做黎詩韻,燕都某音樂學院大三學生,由於經濟原因,她從進入大學伊始,就一直兼職打工,賺取生活費。
後來經朋友介紹,從這一年七月份起,在這裡駐唱,由於形象好,唱功強,她在這裡挺受歡迎的。
「不了,回去晚了會進不去宿舍的。」女生此時已經換好了衣服,對領班禮貌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