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出。

滿堂皆驚。

整個摹擬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著秦牧。

秦牧說出的這個點······

再次重新整理了他們的認知,根本不像是一個律師說出來的話。

更像是······

一個市井無賴口中的詭辯論。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這個辯護並不是無理取鬧。

相反。

這個辯護有著充足的法律依據,除了無恥點,其他方面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

從案件原文來看,小學生的死因的確是摔傷,且為頭顱受創。

可是並沒有法醫鑑定證明能夠表明摔傷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只能證明李四和王五的確摔了這個麻袋。

那麼問題就來了。

李四和王五表示,他們只摔了手部和腿部,不承認摔了頭部。

除非公訴一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他們摔到了小學生的頭部。

不然的話······

他們只能構成一個過失傷害行為。

不是故意的傷害行為,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無需承擔刑事上面的責任。

這就如同於······

袋子裡的小學生處於一個薛定諤的貓的狀態。

沒開啟袋子之前······

小學生身上有三處傷勢,但卻沒有人能說明這些傷勢屬於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法律講究證據。

刑法更是如此。

沒有關鍵性、完整的證據鏈,是不能判定李四和王五有罪的。

「薛定諤的袋子?」

饒正德挑了挑眉,臉上露出了錯愕的表情。秦牧的這個詭辯同樣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他是主審法官的話······

估計會忍不住把秦牧給轟出去。

但律師存在的意義之一,就是杜絕案件的所有疑點。

只要存在一處疑點,那麼嫌疑人便有無辜的可能性。

「這個疑點很大啊,看來······模擬法庭也只能做出有利於李四和王五的推定了。」

旁邊的黃慶林眨了眨眼,沉思後感慨道。

這個疑點關乎是否構成犯罪。

偏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