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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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
存在一個致命的漏洞,恰好被他給發現了。
兩人或者多人的共同犯罪,需要滿足對每個人的指控證據鏈閉環。
若是其中有一個存在疑點······
那該案就不能進行判罰。
甚至······都不符合起訴要求。
所以
他藉助這一點,可以輕輕鬆鬆的逆轉形勢,轉守為攻。
其實。
這種案子在現實中非常常見。
有時候就是因為一個小小的疑點,或者證據不充分,只能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頂級的律師······
更是能將死的說成活的,白的說成黑的。
而這個案子······
公訴人起訴的量刑,已經非常合理了。
畢竟張三和李四的無心之舉······
導致了王二的死亡,判個一兩年,再賠償一點錢,絲毫不過分。
若是在現實中,他肯定不會代理這個案子。
於心有愧。
但這只是個模擬庭審,他隨便怎麼打官司,都不違背本心。
「我······我們贏了?還得了677分?」
一旁的張瑋茫然站在原地,腦海中不斷迴盪著剛才合議庭的宣判聲。
他們不僅贏了。
還獲得了677的表現分!
這是什麼概念?
要知道。
每一屆的模擬庭審中,合議庭給出的表現分都相當嚴苛。
極少有超過650分以上的。
合議庭一共七個人。
每個人都掌握了100分的評分權。
也就是說,表現分的滿分是700分。
但......
合議庭的評分往往相當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