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

存在一個致命的漏洞,恰好被他給發現了。

兩人或者多人的共同犯罪,需要滿足對每個人的指控證據鏈閉環。

若是其中有一個存在疑點······

那該案就不能進行判罰。

甚至······都不符合起訴要求。

所以

他藉助這一點,可以輕輕鬆鬆的逆轉形勢,轉守為攻。

其實。

這種案子在現實中非常常見。

有時候就是因為一個小小的疑點,或者證據不充分,只能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頂級的律師······

更是能將死的說成活的,白的說成黑的。

而這個案子······

公訴人起訴的量刑,已經非常合理了。

畢竟張三和李四的無心之舉······

導致了王二的死亡,判個一兩年,再賠償一點錢,絲毫不過分。

若是在現實中,他肯定不會代理這個案子。

於心有愧。

但這只是個模擬庭審,他隨便怎麼打官司,都不違背本心。

「我······我們贏了?還得了677分?」

一旁的張瑋茫然站在原地,腦海中不斷迴盪著剛才合議庭的宣判聲。

他們不僅贏了。

還獲得了677的表現分!

這是什麼概念?

要知道。

每一屆的模擬庭審中,合議庭給出的表現分都相當嚴苛。

極少有超過650分以上的。

合議庭一共七個人。

每個人都掌握了100分的評分權。

也就是說,表現分的滿分是700分。

但......

合議庭的評分往往相當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