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本案累計刑期將超過兩萬年!(第1/4頁)
章節報錯
原來。
一輛運煤車從她們村子裡經過,不小心發生了側翻。
其中的煤粉全部散落到了大馬路。
這些大媽……
在知道後,拿著竹簍、麻袋將所有散落在馬路上的煤粉全部打包帶回了家。
「根據刑法第268條,這些大媽的行為侵犯了公司財產的所有權,對他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完全符合立案標準。」
秦牧看著鏡頭,繼續將聚眾哄搶罪的立案標準講解了一遍。
聚眾哄搶罪的立案標準有三個。
需要三點同時符合方可立案。
一個是必須要達到數額較大,二是必須要具有嚴重的情節,三是對聚眾哄搶的首要份子和積極參加的人予以懲處。
其中。
只要超過了4000元,便屬於「數額較大」
超過了4萬元,便屬於「數額巨大」。
在相關司法解釋中。
只要符合以下幾個情節之一的,便足以構成了情節嚴重。
哄搶三次以上的;聚眾三十人以上哄搶的;哄搶他人用於生產、生活資料的;哄搶文物的······
而這群大媽······
人數非常多,早就超過了三十人的限制。
99.55%拼多多|iPhone13價格被老
哄搶的又是一車的煤粉。
經濟價值······
更是超出了四萬元。
毫無疑問。
符合立案標準,構成了聚眾哄搶罪。
量刑上。
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出意外的話,這些大媽······將有部分人獲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參與者也能獲得對應的參與獎······」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用真實案例將這個罪名分析了一遍。
在現實生活中。
大媽這個群體......
幾乎無處不在。
不少大媽缺乏法治觀念,喜歡貪小便宜,經常幹這種類似的事情。
新聞裡。
也經常有類似的事件出現。
大媽們以為法不責眾,往往肆無忌憚,從沒想過這種行為的嚴重性。
「好了,今天影片就講到這裡。
最後。
秦牧結束了影片的錄製,停止了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