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張瑋:我的當事人怎麼沒了?(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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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眾性的營業場所……
禁止某人進入,將違反行政治安條例,可以進行投訴。
相關行政部門將會對這種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甚至處以罰款。
但……
這些藥店老闆的行為,都發生在他們自營業的藥店裡。
並非是公眾場合。
也沒有違反治安條例,禁止某個人入內,並不會影響社會的正常秩序。
因此。
他們的這個舉動,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
三日後。
養老院門口。
大清早。
張清源、李衛國、宋天成等人便興致沖沖,組織人員準備前往中級法院。
這是劉橋的第三次開庭審理。
他們每個人都記掛在心上,整宿睡不好覺。
“熬了這麼多天,終於能知道劉橋的下場了,也不知道他被查出了多少事。”
“依我說,他賺的黑心錢,說不定上億了。”
“嘶!!就靠開藥店,就賺了上億?這一個月得賺多少錢?”
“用五年來計算,一年十二個月,他每個月至少要贏利一百六十萬,這得坑多少人?”
“……”
站在門口集合的時候。
眾人越想越氣。
和孟磊不同。
孟磊頂多是人品不行,坑朋友的錢。
可劉橋……
卻是在治病救人這一行動手,坑害病人的錢。
沒有一點醫德。
“小秦,你趕緊的,馬上好就開庭了,遲到了多不好。”
張清源回過頭。
瞥了眼還沒收拾好的秦牧,頗有些不悅。
雖說法庭旁聽,遲到了也可以進去……
但終究有些不好。
而且還容易錯過一些精彩情節。
秦牧:“……”
看著眼前這群興致盎然的老頭……
他無奈的搖了搖頭。
只能跟著他們,準備前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