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

多數家長會選擇放棄,帶著孩子轉學。

但.....

這種做法,並不能撫平已經造成的創傷。

那些被欺凌的孩子們.....

可能這輩子都會存在心理陰影。

而少部分家長則會選擇鋌而走險,罔顧法律,用自己的方式去「報仇」。

這種做法同樣是不可取的。

若是以暴制暴那社會上將再無秩序可言。

暴力不加約束終將傷害到每個人。

在現實中。

就曾有過許多類似的情況。

自己的孩子被同學打傷,對方家長態度囂張,老師不管事,而家長卻直接對對方孩子動手。

這麼做的後果......

只能是把自己也送進去。

「在這裡,up想說的是,希望大家冷靜下來,不要做出親者痛,仇者快的行為。」

秦牧面對著鏡頭,認真說道:「同樣的,我們也不應當對這種行為姑息,該出手時,就應該出手。

」隨後。

他將一條極為偏僻的司法解釋講述了一遍。

這條司法解釋,針對的正是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犯罪。

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正屬於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類。

最後。

經過核准,予以立案,開庭審判。

而審理的法院也十分有魄力,做出了一個兼顧各方平衡的判決。

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被判處了兩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對她們而言。

未來的幾年,都將在監獄裡度過。

同時在監獄裡,她們還需要完成固定的課業,跟上進度。

出獄之後。

她們的犯罪記錄固然在案,但卻會永久封存,不會告知任何人。

只希望......

她們能在監獄裡好好改造,爭取出來之後,重新做人。

「在這個案子裡,是因為構成了精神上的殘損,屬於法定上的一級殘疾,加上傳播廣泛,造成的影響惡劣,虐待手段殘忍,最終才能予以立案。」

再接著。

秦牧又看著鏡頭,開口說道:「但在平時,校園裡的學生們遭遇到了非法欺凌,往往是不會這麼嚴重的。」

「在這個影片裡,我會重點講述一下,面對校園霸凌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孫洛靈的案子。

其實屬於特例。

精神上的殘損,正好符合一級殘疾的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