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罪錯專門學校(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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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
多數家長會選擇放棄,帶著孩子轉學。
但.....
這種做法,並不能撫平已經造成的創傷。
那些被欺凌的孩子們.....
可能這輩子都會存在心理陰影。
而少部分家長則會選擇鋌而走險,罔顧法律,用自己的方式去「報仇」。
這種做法同樣是不可取的。
若是以暴制暴那社會上將再無秩序可言。
暴力不加約束終將傷害到每個人。
在現實中。
就曾有過許多類似的情況。
自己的孩子被同學打傷,對方家長態度囂張,老師不管事,而家長卻直接對對方孩子動手。
這麼做的後果......
只能是把自己也送進去。
「在這裡,up想說的是,希望大家冷靜下來,不要做出親者痛,仇者快的行為。」
秦牧面對著鏡頭,認真說道:「同樣的,我們也不應當對這種行為姑息,該出手時,就應該出手。
」隨後。
他將一條極為偏僻的司法解釋講述了一遍。
這條司法解釋,針對的正是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犯罪。
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正屬於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類。
最後。
經過核准,予以立案,開庭審判。
而審理的法院也十分有魄力,做出了一個兼顧各方平衡的判決。
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被判處了兩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對她們而言。
未來的幾年,都將在監獄裡度過。
同時在監獄裡,她們還需要完成固定的課業,跟上進度。
出獄之後。
她們的犯罪記錄固然在案,但卻會永久封存,不會告知任何人。
只希望......
她們能在監獄裡好好改造,爭取出來之後,重新做人。
「在這個案子裡,是因為構成了精神上的殘損,屬於法定上的一級殘疾,加上傳播廣泛,造成的影響惡劣,虐待手段殘忍,最終才能予以立案。」
再接著。
秦牧又看著鏡頭,開口說道:「但在平時,校園裡的學生們遭遇到了非法欺凌,往往是不會這麼嚴重的。」
「在這個影片裡,我會重點講述一下,面對校園霸凌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孫洛靈的案子。
其實屬於特例。
精神上的殘損,正好符合一級殘疾的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