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什麼?up要退網了?(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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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將他蒐集證據的方法說了出來。
冒充助理人員,從這些受騙者中騙取證據。
雖然這些受騙者不會相信他,但肯定會相信」助理」這層身份。
果不其然。
利用這種方法,秦牧成功蒐集到了證據。
「這樣……也行?「
青嵐看到這裡,有些驚訝。
她看過秦牧那麼多期的影片,還是第一次看到秦牧用這種方法蒐集證據的。
「這樣好像是暴露了他人隱私的吧?」
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放在之前秦牧講解的國外判例法體系中,這種行為蒐集到的證據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也就是說。
警方就算看到這一系列的證據,首先詢問的是證據來源。
只有確認來源合法無誤之後……
才會選擇立案。
甚至……
在發現是暴露他人隱私,從他人手中騙取獲得的證據之後,報案人都可能被抓。
「我的這種做法,大家千萬不要學。」
影片裡。
秦牧接著叮囑道「這是因為對方團隊過於狡猾,迫不得已,我才出此下策。」
「而這種行為在我國並不屬於犯罪,因為不符合任何罪名的構成要件……」
秦牧再是把他這種行為的性質分析了一遍。
只違法,不犯罪。
違法程度也僅僅是輕微的,最多是道
個歉。
因為他雖然在感情上欺騙了受騙者,但出發點卻是好的。
受害者就算起訴他,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費之類的……
法院正常也會予以駁回。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機關的反應十分迅速,很快就把這些團伙給抓了,並且查明瞭犯罪事實,依法提交了法院審判。」
「在審判過程中……」
影片裡。
秦牧侃侃而談,將事件的後續結果講了出來。
因為這個成功學演講的「聶大師」屬於累犯,無法減刑。
他乾脆將所有的東西都交待了。
使得十七人……全都無法獲得減刑。
最終。
審理了兩個小時,宣佈了眾人應有的判決。
在影片的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