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經有人搶劫被判了八十年(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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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敗訴的話……
他可能會被強制執行償還的捐款。
“那你……懂那邊的法律嗎?”
萬中元聽後,又忍不住問道。
他擔心的……
是秦牧一知半解,對那邊法律的造詣不深。
這樣的話……
還不如讓張清源在國外直接請一個律師幫忙打官司。
此外。
國外的審判制度……
和國內的截然不同。
國內的是二審終審制度,國外似乎還有陪審團之類的。
法官的許可權極大。
聽說可以憑藉個人一己私慾,無視法紀,決定法律是否執行。
“這個……我只瞭解了部分,打算在飛機上爭取多掌握一些。”
秦牧尷尬的摸了摸鼻子,如實說道。
這件事……
他沒怎麼隱瞞,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過有【過目不忘】技能在,他對此倒不是太過擔心。
這個技能。
是目前為止,系統獎勵的最實用的技能。
一目十行。
他看過的任何文獻內容,都可以化作已掌握的知識,融會貫通。
再者。
國外的法律條文遠沒有國內這麼繁雜詳盡,而法律思想是共通的。
一通百通。
對他而言,難度並不大。
“好吧,我還有個問題,伱的律師證……能去承接國外的案子嗎?!”
萬中元神情複雜的看著秦牧,又問出了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才是至關重要的。
不然的話……
秦牧屁顛屁顛的跑到了國外,卻連打官司的機會都沒有。
“這個我瞭解過了,外國律師代理訴訟,可以透過授權和公證的方式,再加上一名當地律師,便可以參與法庭訴訟了。”
秦牧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
他要代理老張的這個案子……
最好的方法,就是透過大使館或者其他法律機構的公證和授權。
把這個流程辦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