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將《聖經》轉交給了身旁的喬治。

喬治接過給《聖經》,同樣十分虔誠。

將手按在它的上面,朗聲道:“i shty d tl give sl be te truth and nothih。”

兩人做完了這個舉動。

書記官便拿著《聖經》,走到了被告席的張清源、馮翠花的面前。

把書交給了兩人。

而張清源看著這一幕,則是一頭霧水。

和馮翠花大眼瞪小眼。

四眼懵逼。

“這……這這……這是啥意思?國內沒這流程啊?”

一時間。

他有些不知所措。

作為晉城的一代名人。

他參加過大小不知道多少次的庭審,自詡見多了世面。

可這個……

他以前從未遇到過,根本不知道許立明他們將手按在一本書上是要幹啥。

說的那些鳥語,他也是一個字都沒聽明白。

無奈之下。

他只能看向了“隨身翻譯”陳天闊。

律師席上。

陳天闊輕聲咳嗽了一聲,向張清源解釋了一遍這個環節。

這屬於開庭前的訴訟參與人的宣誓階段。

將手按在聖經上,向上帝宣誓,表示自己當庭所說的話,都是真實可靠的。

“還要向他們的上帝宣誓?”

張清源聽完,更加不爽了,滿臉的不情願。

他活了大半輩子。

也沒信過上帝,居然還要對著上帝宣誓。

一旁。

秦牧看著老張一副不情願的模樣,笑著解釋道:“這個和信仰無關,是國外該法系的一個固定環節,信教的宣誓詞和不信教的宣誓詞是不一樣的。”

“你也可以選擇不宣誓。”

剛才。

許立明和喬治分別手按《聖經》宣誓,但宣誓詞卻不相同。

許立明是不信教的宣誓詞,而喬治則是信教的宣誓詞。

不論信仰與否……

都可以宣誓。

這個環節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證在法庭上所有訴訟參與人說的話都是真話。

可實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