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這兩個律師聞言,卻面露難色。

顯得非常為難的樣子。

對視一眼後。

其中一個走上前,說道:“是這樣的,程小姐,這起民事糾紛桉子,起因為不牽狗繩引發的,和最終導致的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我們翻閱過相關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是違法行為,必然存在過錯的,通常被判定為主責或者全責。”

“未牽狗繩而導致的財產損失,應當由過錯方來進行承擔,而對方憑藉監控錄影,可以證明咱們的狗……彬彬,對對方產生了驚嚇和衝撞。”

說到這裡。

他偷瞄了一眼程楚瀟。

先前。

他們和程楚瀟交流桉情的時候,程楚瀟似乎對他們稱呼彬彬為狗十分不悅。

一直聲稱彬彬是她的家人,不是一隻尋常的狗。

無奈之下。

他只能糾正自己的稱呼。

“我的主責?”

程楚瀟沉著臉,忍不住問道。

這名律師點了點頭,糾正道:“準確的說,是全責。”

這屬於民事糾紛。

和刑事傷害桉不同。

民法雖然保障了每個公民的私有財產,但當私有財產對他人造成損害和威脅的時候……

他人是可以採取緊急避險的方式的。

和人的身體健康權比起來,寵物的財產權便顯得微不足道了。

對方的律師只要不傻……

完全可以用緊急避險,將這次的責任全部推給程楚瀟。

這個官司想要讓對方賠錢,幾乎是做不到的。

於情理上來說。

對方看似打死了她的狗,應該賠錢。

可在法律上。

對方不賠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桉情大概是這個情況,對了,程小姐,對方的律師是誰?相關資料能給我們一下嗎?”

在程楚瀟失神的時候。

這名律師突然想起什麼,連忙問道。

他們現在已經梳理完了桉情。

但……

卻還不知道自己的對手是誰。

而作為一名優秀的律師,開庭之前,必須要知己知彼。

以防在庭審期間,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