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這個罪,最高死刑(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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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專業的律師……
總比一個不懂法的人在那裡胡亂辯解要好得多。
就算敗訴,也能儘量減免刑罰。
“判罰?你別嚇唬我,我什麼後果都沒造成,總不至於給我判個幾年吧?”
高峰撇了撇嘴,有些不以為然。
沈島掃了眼他,淡淡說道:“這個罪,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死刑。”
話音一落。
高峰瞪大了眼,臉色微變。
剛才的不以為然之色,也徹底消失。
這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在傳票上的確看到了。
但沒時間去了解。
在他想來,沒造成嚴重後果,不管什麼罪估計最多也就是賠錢而已。
可沈島卻告訴他……
沒造成後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他嚥了咽口水,連忙追問道:“那……那我找律師的話,能勝訴嗎?”
沈島滿臉黑線,有些無語:“你還是先想想怎麼減刑吧。”
這個案子……
已經是鐵案了,證據確鑿。
小區監控錄影、高峰承認的口供、指紋等一系列證據,都足以指證高峰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構成要件有三個。
第一點,也是最主要的一點,那就是具有社會危害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而當時是飯後散步時間,小區內到處是人。
高峰的行為毫無疑問,觸犯了這一點。
第二點是達到了法定刑事年齡,具有獨立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這一點,高峰早就滿了18歲了。
第三點則主觀上存在故意。
毫無疑問,一個啤酒瓶越過了綠化帶,砸到了小區過道上,必然是故意扔出來的。
絕不可能是意外墜落。
有這些條件在,高峰這個罪根本跑不了!
可高峰居然還想著勝訴……
其實現在他該糾結的,應該是判三年還是十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