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惱羞成怒的高峰,啤酒瓶就是我扔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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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中心。
何必民看著業主群裡各個業主提供的資訊,臉色終於緩和了一些。
這些業主……
火不燒到他們的眉毛,他們根本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
收到了傳票,才開始配合。
隨後。
他在群裡面發了個自查表格,交給業主們填寫。
表格裡,有當時八點二十七分,他們家中的情況、有無成員在家、做了什麼事、有沒有證據證明等等。
兩個小時後。
二十四份自查表陸續傳送到了他的手中。
這些業主們為了自證身份,絞盡腦汁找到了各種證據。
有的根本不在家裡。
有的家裡安裝了監控可以證明。
但也有人獨居在家,無人可以證明。
“何經理,根據這24份資料,裡面有22個業主的嫌疑可以排除。”
“剩餘兩個業主則是獨自一人在家中,但他們都表示沒有喝過酒,也沒有扔過酒瓶子,隨時可以配合調查指紋。”
“還有就是……18樓的業主,還沒有把自查表交過來。”
物業中心的工作人員統計之後,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何必民皺了皺眉:“催一催這個業主。”
工作人員苦笑了一聲:“催了,但這個業主的脾氣似乎不太好,根本不配合。”
何必民目光閃爍了一下。
仔細思考過後,輕嘆了一口氣:“既然這樣,把這些資料提交給警方吧,讓他們來調查。”
這終究是一起刑事案件。
他們物業沒有調查業主、比對指紋的許可權,只能交給警方。
而這一次……
在秦牧告整棟樓的喪心病狂的做法下,所有業主都出奇的配合。
和上次沈隊走訪調查無果截然不同。
為了不上法庭,這些業主們都開始了瘋狂自證,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
山水花園小區,10棟。
1803號。
上班族高峰正目不轉睛地盯著手機的業主群訊息。
不斷吞嚥著口水。
在他的身邊,同樣擺放著一張法院的傳票。
傳票上,清楚寫著秦牧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在七日之後準時到庭。
而這樣的傳票……
整棟樓的業主都收到了!
“他……他他……他真的去告了?”
他現在只感覺頭皮發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