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2/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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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還是小秦的效率高,欠錢不還,直接給他往詐騙上搞,直接送人進去!”
“……”
眾人圍到了秦牧四周。
激動的討論了起來。
他們並不關心為什麼構成了詐騙,只關心又有熱鬧看了。
而且。
這個案子……
涉及了借錢糾紛。
生活中實在是太常見了,他們年輕時候都遇到過。
有著很深的代入感。
一個人一生中……
難免遇到幾個借錢不還的老賴。
如果都能用秦牧這種方法送進去的話,以後估計沒人敢借錢不還了。
“我這種方法也不適用於所有老賴,想要把人送進去,需要有多起案例,情節嚴重才行。”
秦牧聽著眾人的講述,嘴角抽了抽。
耐心解釋道:“借錢行為,本來只屬於經濟糾紛,但孟磊的行為……對多人借錢,且都未還,情節較為嚴重。”
如果一個人只借了一個人的錢……
那是無法將其定性為詐騙的。
只能算是經濟糾紛。
可是……
如果一個人借了多人的錢,且都未還,那他的行為就涉嫌了詐騙。
但還是那句話,如果律師牛逼一點,詐騙罪是有機會辯沒的。
因為本質上,這屬於同學間的借貸行為。
並非是針對陌生人的。
是基於同學之間的親密關係,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借錢行為。
這是屬於法律認可的,且受到法律保護的借貸行為。
借錢不還……
只是違法,並不一定犯罪。
“對方還有機會勝訴?”
張清源等人聽後,再次瞪大了眼睛。
這種老賴……
居然還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只是違法,而不犯罪。
“他們贏不了。”
秦牧微微一笑,接著說道:“就算他們找到了牛逼的律師,能將詐騙罪辯沒,也要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對於這種情況……
他早就考慮到了。
牛逼的律師可以把詐騙罪辯沒,但絕對逃不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這項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