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同學群質問,塵封的記憶!(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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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包含的方面很多。
有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等。
這些都需要原告來承擔。
而民事財產糾紛的案件,受理費通常是按照財產比例來收取的。
不足一萬元的,收取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繳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l%交納。
因此。
這個“牛馬”光是案件受理費,就“高達”50元。
為了要回這18元……
他是真的覺得得不償失。
然而……
馬明很快答覆道:“打!”
“這個官司必須要打!”
“不蒸饅頭爭口氣,我親手借出去的錢,一定要全部拿回來!”
語氣裡。
充滿了肯定和固執。
秦牧見狀。
嘴角微微抽搐了幾下。
但並未再勸。
對這個“牛馬”而言,重要的或許不是這18塊。
而是被欠錢者拉黑了。
隨後。
秦牧想了想,又接著提醒道:“但是你這個金額實在是太小了,有不小的敗訴風險,敗訴後,這些費用將由你自己承擔。”
他先前所說的高度蓋然性,適用於出借金額較大的情況。
金額太小……
對方身上突然多出了18塊錢,完全微不足道。
不足以產生更多的證據。
所以這個案子可能存在證據不足,被法院駁回的風險。
此外。
為了打贏這場官司,最好還需要找個專業的律師。
而民事訴訟律師的收費……
分為兩種,要麼是固定案子收費,一個案子數千元。
要麼是按照財產比例抽成。
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