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只要不坐牢,一切都值得!(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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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構成犯罪?”
許平聽完了沈島的解釋,瞪大了雙眼。
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情。
“這怎麼可能不構成犯罪?我兒子都被他害的住院了!”
“警官,你一定要查清楚啊,我聽說傷勢達到了輕傷就構成犯罪,還要坐牢,我兒子都重傷了!!”
他盯著沈島,繼續據理力爭。
沈島剛才的分析……
他其實都聽明白了。
但就是無法接受。
自己兒子到現在還昏迷不醒。
而反觀秦牧……
就丟了個幾十塊錢的恐怖盒子。
誰是受害者,一目瞭然!
“你兒子主動盜竊他人快遞,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而且涉嫌了犯罪。”
沈島看著許平,認真解釋道:“偷盜快遞被嚇暈,這種情況屬於他的犯罪行為引起的。”
“法律明確規定,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自己人身傷害的,不屬於被侵權,需要由自己承擔責任。”
這種情況已經很明顯了。
導致自己的人身傷害,並不屬於被侵犯了人身財產權,後果同樣將自己承擔。
比如說小偷偷了某農戶擺放在院子門口的一個麻袋,但麻袋裡有一條毒蛇。
小偷被毒蛇咬中,意外身亡。
同樣不屬於被侵權,農戶不需要承擔責任。
當然。
這是是執法過程中的判定,若是告到了法院,將視情況而定。
大多數時候,法院都會兼顧“公平公正原則”。
對事件中受損較大的弱勢一方,進行一定傾斜照顧,判處另一方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
但無論如何……
另一方也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這……這這……他不構成犯罪?那我兒子的傷,就這麼白受了?”
許平緊咬著牙。
指著秦牧,滿臉的不解和不甘心。
“現在不是討論他犯不犯罪的時候,而是你兒子的問題。”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
盯著許平,沉聲道:“你兒子盜竊,已經涉嫌了盜竊罪,現在能去你們家裡看一看嗎?”
秦牧不構成犯罪,這是肯定的。
而他兒子……
目前有著重大的盜竊嫌疑。
雖然現在只能證明秦牧失竊的快遞和他兒子有關。
但快遞點之前多次失竊,一直處於立案未破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