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不構成犯罪?”

許平聽完了沈島的解釋,瞪大了雙眼。

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情。

“這怎麼可能不構成犯罪?我兒子都被他害的住院了!”

“警官,你一定要查清楚啊,我聽說傷勢達到了輕傷就構成犯罪,還要坐牢,我兒子都重傷了!!”

他盯著沈島,繼續據理力爭。

沈島剛才的分析……

他其實都聽明白了。

但就是無法接受。

自己兒子到現在還昏迷不醒。

而反觀秦牧……

就丟了個幾十塊錢的恐怖盒子。

誰是受害者,一目瞭然!

“你兒子主動盜竊他人快遞,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而且涉嫌了犯罪。”

沈島看著許平,認真解釋道:“偷盜快遞被嚇暈,這種情況屬於他的犯罪行為引起的。”

“法律明確規定,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自己人身傷害的,不屬於被侵權,需要由自己承擔責任。”

這種情況已經很明顯了。

導致自己的人身傷害,並不屬於被侵犯了人身財產權,後果同樣將自己承擔。

比如說小偷偷了某農戶擺放在院子門口的一個麻袋,但麻袋裡有一條毒蛇。

小偷被毒蛇咬中,意外身亡。

同樣不屬於被侵權,農戶不需要承擔責任。

當然。

這是是執法過程中的判定,若是告到了法院,將視情況而定。

大多數時候,法院都會兼顧“公平公正原則”。

對事件中受損較大的弱勢一方,進行一定傾斜照顧,判處另一方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

但無論如何……

另一方也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這……這這……他不構成犯罪?那我兒子的傷,就這麼白受了?”

許平緊咬著牙。

指著秦牧,滿臉的不解和不甘心。

“現在不是討論他犯不犯罪的時候,而是你兒子的問題。”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

盯著許平,沉聲道:“你兒子盜竊,已經涉嫌了盜竊罪,現在能去你們家裡看一看嗎?”

秦牧不構成犯罪,這是肯定的。

而他兒子……

目前有著重大的盜竊嫌疑。

雖然現在只能證明秦牧失竊的快遞和他兒子有關。

但快遞點之前多次失竊,一直處於立案未破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