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耿經錄:快去請張瑋!(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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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
他就算想要敷衍應付,也沒辦法了。
資金儘管已經到賬,但對方查的是銀行所有儲戶賬戶轉賬、取款異常的問題。
已經從秦牧一個人……
波及到了全體層面。
這樣一查,什麼問題都能查出來。
“行長,現在怎麼辦?專項組那邊我們不認識人啊。”
“這個節點,送錢肯定不現實,找關係也不好使,又快到年底了……”
“要不找法務來問問吧,看看有沒有什麼補救措施?”
“那現在從其他銀行借來的資金,要不要還回去?”
“……”
參會的高層在短暫沉默後,紛紛出言獻策。
但每個人的神色,都不是很好看。
這次事件同樣波及到了他們。
作為中高層,他們中飽私囊,貪墨的錢並不在少數。
從轉賬、取款異常,遲早會查到賬目上的問題。
以及其他系列的違規放貸、資金轉移、公款私用……
很快。
在眾人的建議下,法務部的總經理陳銘很快就趕到了會議上。
“若是專項組查到了其他事情,我們現在的風險情況如何?”
眾人翹首以待,連忙問出了最關心的問題。
而陳銘在瞭解了相應情況之後……
卻皺了皺眉:“估計不太好辦了。”
包括耿經錄在內,眾人的心頓時“咯噔”了一下。
“我們銀行屬於民營性質,各個股東出股,在晉城這些年的確發展的不錯,但也積累了很多違規風險。”
緊接著。
陳銘指出了一系列法律層面的問題。
沉聲道:“比如說這次的違規放貸,導致資金鍊出現問題,就涉嫌了違法發放貸款罪。”
在刑法中。
專門對金融機構規定了這款罪責,違規發放貸款罪,視情節嚴重與否,量刑以五年有期徒刑為界定。
發放貸款金額在100萬以上的,屬於金額巨大,情節嚴重,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沒錯。
這裡的罰金最高才十萬。
相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幾乎不算錢。
不過……
這裡的罰金,指的是刑事上的處罰。
在行政上,銀行將面臨鉅額的行政罰款,一般是在200萬以上。
而違規發放貸款若是超過了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