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被告們:我們這是造了什麼孽啊?(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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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上的內容非常簡潔直白。
一個多餘的字都沒有。
顯示著她被秦牧、梁成斌等人共同起訴,淪為了被告。
違法犯罪的案由……
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以及尋釁滋事罪。
上面陳述的事實經過,則是秦牧列舉的幾點行為。
“我在網上發個影片,就涉嫌違法犯罪了?”
對此。
她憤懣不平,表示無法理解。
她哥都死了。
她們傢什麼賠償都沒得到,出於憤怒,她選擇公佈秦牧四人的身份資訊,有什麼錯?
還有。
影片裡雖然針對了秦牧等四人,但無論如何也不能不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吧?
在傳票上,還寫著開庭日期。
四日之後,正式在晉城法院開庭。
而四天後……
也是她們行政拘留結束的時候。
“太可惡了!”
原翠蓮看完了傳票,同樣被氣得渾身發顫。
無比激動。
“這世道還有沒有王法了!”
“這些人害死了我兒子,不賠償就算了,還有臉來告我們?”
“如果不是我們現在被行政拘留了,我一定要去養老院質問一下對方,看看他們的臉皮到底有多厚!”
這幾天的無聊和憋屈等情緒,徹底被引爆。
在羈押房間裡,她甚至大喊大叫了起來。
一度引來了管教人員的警告。
“媽,你先冷靜一點,咱們還是先別想著去質問的事了……”
夏青青苦笑了一聲,認真說道:“現在當務之急,就是找個律師打官司。”
收到傳票後,應當積極應訴。
這點她還是知道的。
而且。
另一方面,她也擔心她們再去鬧的話……
又被秦牧送進來治安拘留了。
那就得不償失了。
只要打贏了官司,一切都好說。
“可我們現在被關押在這裡,去哪裡找律師啊?”
原翠蓮看了眼四周,忍不住問道。
夏青青:“……”
以她有限的法律知識,一時間也不知道現在應該如何處理。
好在四天後她們就會被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