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梁書齊的最後陳述(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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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諸多罪名裡……
是沒有教唆罪這個罪名的,只有教唆犯的概念。
教唆他人犯什麼罪,就判什麼罪,教唆未成年人的從重判處。
所以劉強、林蘭等人的主犯和從犯定罪……
顯得格外關鍵!
……
次日。
秦牧和王大錘,再次向養老院的主管領導請了個事假。
請假緣由……
自然又是打官司。
而主管領導在得知具體情況後,也很爽快的批准了。
沒有絲毫為難。
主要是……
秦牧這段時間乾的事,實在是太喪心病狂了。
短短兩個月時間,前後五六撥人被送了進去。
有民事捐款從而引發的詐騙犯罪的,也有中介買房從而引起的連串刑事犯罪的……
在得知秦牧要請假的訊息,主管甚至都沒有猶豫。
大手一揮。
當即批准了請假條。
而在上午十點前。
秦牧和王大錘,準時趕到了第二刑事審判庭。
這一次……
老張他們因為太過無聊,都待在了養老院裡。
沒再來湊熱鬧。
“咚——”
法官周全民敲響法槌,宣佈了審判再次開始。
“本案繼昨日的審理繼續進行,目前焦點主要在於主犯和從犯的認定,過失與故意的認定。”
周全民看向了張瑋、卜興賢和公訴人。
三方之中。
原告席上的公訴人立即站出來,陳述觀點。
繼昨日的過失與故意行為進行推定。
卜興賢同樣是堅守陣地,始終堅持己方當事人屬於從犯,而非主犯。
但……
張瑋經過了一夜時間的整頓調整,辯護思路愈發犀利。
明顯佔據了上風。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在該案件中,為洩憤而吐痰,的確有所不對,但該行為並非受人教唆而生,若無人教唆,便不會發生該犯罪行為。”
“在去年的最高院法的一起審判案例中,同樣有關於教唆罪的主從犯認定問題,與本案情況類似。”
“犯罪主體執行人並未有犯罪意圖,皆受人教唆、誘導後生出該意圖。”
“最終判定犯罪主體行為人為從犯,教唆者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