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法庭上被告吵起來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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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發言一出。
整個法庭,所有人都沒有料到。
哪怕是秦牧,也沒想到張瑋居然還留了這麼一手!
這起案件,涉嫌了多人教唆共犯,並非是單獨犯罪。
因此。
在審判的時候,需要兼顧主犯和從犯的情況。
主犯自然是從重處罰,量刑從重。
而刑事案件的從犯……
一般考慮到其非主要加害人,會減輕、從輕或者免於處罰。
這起外賣吐痰投毒案裡。
梁書齊主動執行了私拆外賣、吐痰、投遞等行為,照理來說應該是該行為的主犯。
然而……
張瑋又接著說道:“關於司法解釋中,主犯和從犯的認定裡,有過如下規定:在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並直接促成了該犯罪活動的產生。”
“我方當事人,雖然被打了差評,但在對方的家門口已經發洩過了,事後若無人‘指點’,大機率會息事寧人,事情就此結束。”
“但因為評論區八個網友的‘積極建議’,加上眾多網友的附和,教唆我方當事人,使我方當事人生出了吐痰動機。”
“這八人,當為此次事件,負主要責任,應當認定為共同主犯。”
張瑋的聲音,清脆洪亮。
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將投毒罪的主犯全部推到了八個教唆犯身上。
而梁書齊……
自然而然,歸成了受到了蠱惑、一時氣憤而發洩報復的從犯。
“精彩!”
被告席上。
王大錘目睹著張瑋的辯護過程,忍不住低聲喝彩了一聲。
其實。
刑事辯護和民事辯護不同。
尤其是公訴機關起訴的刑事案件,敗訴率幾乎是百分之八十。
一般都是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很少有冤假錯案。
而考驗刑事辯護律師的……
一方面是尋找證據中的漏洞,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另一方面,就是在註定必敗的案子裡,尋找能夠減刑的情節,獲得從輕審判。
這次張瑋找的主犯和從犯的點……
的確是一個突破口。
共同教唆犯和犯罪主體之間,界限向來很模糊。
無法輕易推斷誰為主犯,誰是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