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官商合辦,簡單。

我李世民就是大唐最大的地主頭子,事先便‘英明’的拿下了大半部分目前已知的石炭之地。

朕開盤,歡迎入股,早日分紅。

而想入這門路,自然非李世民信得過的人不得入,但也妥妥的與國本做生意。

而官督商辦,乃是巧而易之。

他李世民目前自然還沒這個底氣壟斷專營,不然,這天下士族與山東新貴,莫不是直接掀板子暗中作亂。

但他李世民自然也不願意如今還能把面前的肥肉乖乖給讓出去。

那好,民間若要辦。

許了,但你得在自己歸屬的石炭之地辦。

不過……

第一,得向朝廷購買石炭提煉之法,得朝廷文書才能辦。

不然你哪怕有提煉之法,那也是違辦,有巧商盈利之嫌。

第二,得接受朝廷監督,財理監務必須有朝廷下屬官員在。若有挑弄物價者,躲稅營利者,那就別怪朝廷的刀刃不利否。

當然,朕自然要高舉朕是為了民生大義之大旗,讓那所謂的‘不與民爭利’的屑小無話可說。

這一套下來,長孫無忌幾人自然是大呼稱絕,心頭一振。

如此妙法,雖然不用說也知道陛下多半是從蘇凡那小子偷師學來的。

但著實是妙啊!

如此一來,那所謂的不與民爭利者,必然偃旗息鼓,話無可話。

我讓你辦,你大方辦,你只要交好保護……咳咳,交好該交的錢,光明正大接受監督,隨你去辦。

所謂的‘不與民爭利’,無非就是不與天下士族爭利,不過多了一塊兒遮羞布罷了。

但,陛下為了民生,陛下為了大義,那怕天下士族有在多的話,也得憋著。

如此一來,這朝裡朝外無數貴胄一直糾結等待的石炭官辦私辦問題,巧妙的兩點之中取其一。

保證最大的朝廷利益化,還讓其無話可說。

沒辦法,我李世民擁有最多的石炭之地,說破大天,朕哪怕做自家生意又如何?

如今於其官商合辦,官督商辦,已是放利於其,何談朕有私心?

而這一套,自然就是唐蘇凡將當年歷史書上改革新替洋務之潮中兩種改革經濟之法剔除雜餘,交給了李世民。

也就是那天讓李世民去唐蘇凡哪兒時候。

兩個人嘀咕著過個肥年的話頭。

這臭小子也不白交,千貫學費錢。

不過這可是正兒八經入股分紅,血賺不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