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店面積大,有個不算小的辦公室,你以後閒了可以多練練,反正材料都是我的。”

盧飛邊寫邊說,莫清瑤邊看邊聽。她沒想到外表不事裝扮的盧飛竟寫得一手好字,心裡暗生佩服。

寫完廣告,盧飛和莫清瑤向老店走,老店和新店相距300米。

幹了一天的活,說了很多的話,彼此已經很熟了。

莫清瑤當了三年的店長,自是很懂得和人相處。她講了很多手機銷售方面的趣聞,聽得孟曉月直樂,連盧飛和楊倩也覺得挺好玩。

莫清瑤說,有一次,一個身材臃腫的婦女帶著個面貌清秀的小夥子買手機,買的是諾基亞8250,2580塊,沒還價,特爽快。

倆人走後,店員們開始八卦。從兩人的外貌、衣著、氣質、神情、說話時的表情上推定,他倆的關係是——情人,是富婆包小白臉。

但第二天“富婆”又來了,是諮詢手機問題,並說,昨天和老公一起來買的手機。

“富婆”走後,店員們瞬間炸了鍋,先是大為錯諤和驚奇,接著熱鬧討論水桶腰何以能駕馭住小白臉。

後來,不知誰一語驚人:

水桶用來裝水,但水桶裡裝的不一定是水。

順著這句話,大家開始討論社會的改變,人心,人性……最後笑成一片。”

莫清瑤因為開朗和活潑很快和大家打成一片。

而此刻他倆並肩走著,莫清瑤掏出MP3似乎想聽歌,但又沒把耳塞放進耳朵,她好像不經意地盧飛:“盧老闆,聽李瓊說你當過歌手是嗎?”

盧飛淡然一笑道:“算不上歌手,窮要飯的,就是天天跑電影院的歌舞團那種,混飯吃而已。”

這段經歷,盧飛從不主動和人提起。奮鬥兩載,理想變成炮灰,每每憶起,又慚愧又沮喪,只有挫敗感,沒有快樂的成份。

莫清瑤感覺盧飛不想談過去,就轉了話題:“你最喜歡的男歌手是誰?”

“咦,你應該問我最喜歡的女歌手是誰呀?”

“為啥?”莫清瑤不解。

“異性相吸嘛,你覺得女歌手的歌更好聽嗎?”

“那倒不是。”莫清瑤說,“如果一個人只會聽而不會唱,那他是不分男女的,一樣喜歡。

如果他很會唱歌,同性的歌可能會關注得多一些,因為他要經常聽,經常唱。比如,我最喜歡王菲的歌,所以她的歌我聽得最多。”

“有一定的道理。我也很喜歡王菲的歌,你談談你聽王菲的感受吧。”

盧飛真當過歌手,這讓莫清瑤頗覺有些神秘。她堂姐是音樂學院的教師,她也頗有音樂天賦,並且常常耳濡目染,獲得不少音樂上的見識。

她見過一些她堂姐的朋友們,搞音樂的,舉手投足間似乎瀰漫著高雅,眉宇間似乎不食人間煙火。

莫清瑤覺得她們身上有種不接地氣的高貴氣,其實大體上也就是一個音樂工作者,音樂教師是她們絕大部分的出路。

當歌星是七彩肥皂泡,就算肥皂泡破裂了,飛到她們身上,只怕是她們的身體也掛不住。

眼不接天手不著地是這類人的通病。

盧飛和她們比就不一樣了。能唱陽春白雪,也能赤膊下田,這不是誰都能做得到的。

她想起堂姐的一個同學,音樂才華很出眾,人也漂亮,畢業後不甘於平庸,又成不了大氣候,索性當了富豪的小三。

這世上不乏寫字樓裡的精英,也不乏農田裡的好手,但兩者合而為一就是鳳毛麟角,因為他們缺乏鳳毛麟角的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