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往事不堪回首(第2/2頁)
章節報錯
肖林大臉呼哧的一點反應都沒有,小嫣卻是嬌羞的嗔怪到:“玄命師兄就知道取笑人家”
要說這小嫣的身世也確實可憐,也不怪肖林會精蟲上腦承諾幫她重塑肉身。
小嫣本是民國時期的人,自幼在鄉下長大,那時軍閥割據,連年戰火,百姓民不聊生,很多地方都出現了人吃人的現象。
而越是貧苦人家,不幸的事情就越容易發生,那一年小嫣12歲,父親為了讓她們母女能吃頓飽飯,就偷了同村地主家的糧食,磨成玉米麵,打算蒸鍋窩窩頭改善一下伙食,可誰知窩窩頭還沒有吃到嘴,地主就帶著護院衛兵找上門來,活生生的把他父親打死了。
那個年頭人命如草芥,打死個人不算什麼,就更別提是地主打死了人,他們打死人還不算,非要讓小嫣和她母親賠償糧食,她們哪裡有錢賠呀,如果有錢誰還去偷糧食呢?
最後管家給地主出了個主意,那就是讓小嫣的母親去地主家當使喚丫鬟,而小嫣則是給地主家8歲的兒子當暖床丫頭。
眾護衛不由分說就將她們母女二人綁走,而她那血還沒涼透的父親連同茅草屋被一同燒了。
小嫣母女還沒來得及悲傷就被帶進了深宅大院,就此過上了為奴為婢的生活,唯一值得慶幸的就是每天可以吃些殘羹剩飯以此度日。
大概過了2個月,小嫣的母親就被地主給盯上了,雖然小嫣已經12歲了,但她的母親卻只有28歲,那個年代結婚都比較早,15、6歲生孩子很正常,興許是母親吃了幾次飽飯的緣故,幹憋的面板變得白皙圓潤,眉宇間增添不少秀氣,穿著上也不是以前那般寒酸,如果小嫣不在旁邊,任誰也看不出來她已經有28歲了。
就這樣,小嫣的母親被地主強行霸佔了,她曾想過一死了之,但看到小嫣,還是放棄了自殺的想法。
可這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一日,地主的原配夫人將正在苟且的二人堵在床上,那個無情無義的地主,見自己的好事被撞破,又礙於原配孃家的勢力,他竟然反咬一口,說是小嫣她娘主動勾引他的,還當眾給了她娘一巴掌。
最後萬念俱灰的她被無情的賣到了妓院,也就是在那一晚,小嫣母親被一名醉酒壯漢活活的給折磨致死,屍體被扔到後山,被野狗拉扯分食。
小嫣說當她得知此事後,哭了整整一夜,她沒有喊叫,只是默默的哭,她也不配喊叫,只能默默的哭,她的淚水流著流著就幹了,她的心跳著跳著就死了,而她不知道的事,她的不幸才剛剛開始。
14歲那年,已出落有型的小嫣,又被賊心不死的地主看上了,不用想也知道,小嫣難逃厄運,後來小嫣懷孕了,地主怕自己的醜事東窗事發,便強行給她灌下打胎藥,謊稱小嫣得了傳染病,逐出了府宅。
其實這點對於小嫣來說到不算什麼壞事,至少不用再被那個無恥的老畜生輕薄,只是這兵荒馬亂的,一個14歲的小姑娘要怎麼活下去,小產還為恢復的她,只能隨著逃荒的人流四處乞討。
直到她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大娘,這位大娘無兒無女,早年給大戶人家當過奶媽,後來那戶人家沒落了,她也就沒了飯轍,只能乞討過活。
她們倆的相遇,讓小嫣看到了重新活下去的希望,正所謂同是天涯淪落人,有個能夠相互照顧傾聽心聲的朋友,在這個亂世顯得更加的彌足珍貴。
一天大娘興沖沖的跑回來說,縣城裡有一個很富有的老太太想要請人料理家事,主人家信不過糙漢子,只想僱傭女人,這樣伺候主家也方便,小嫣一聽也很高興,便和大娘去了縣城。
按照地址,她們很快就找到了地方,這是一座四進門的大宅子,管家是一位中年婦人,她很熱情的接待了她們,並要求她們去水房洗澡,一會等待主人的盤查,如果主人同意了,就可以留在這裡做工。
小嫣很快就梳洗完畢,又換上了主家提供的衣物,來到前廳,等待主人發落。
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見剛才那個中年婦人,也不見大娘,小嫣心裡就泛起了嘀咕,可當她剛要自行離開,就被幾名彪形大漢攔了下來,剛才那個中年婦人也出現了,她一改之前的客氣,換上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臉說:“呦!姑娘,你要去哪啊?你的孃親可把你賣給我了,足足花費了我5塊現大洋啊?你要是一聲不吭的走了,我朝誰要錢去?”
是的,小嫣被人給賣了,賣她的人就是自己認為可以相依為命的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