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修撰一份新律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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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齡這麼寫,自然是可行的,甚至還是工作認真的表現,但是這麼一來,他的工作效率就要比別人慢上許多。
李智雲看了他一眼,沉吟不語。嗯,房玄齡工作效率不慢,遠超李叔良。
見他這麼寫,李智雲也沒立即說什麼,而是想看看他會不會一直堅持這麼寫。
以房玄齡和杜如晦的關係,在政事堂怎麼工作,前者不可能不知道。政事堂很安靜,只有紙張翻動的聲音,偶爾還會有相國之間互相商量的聲音。
李智雲工作說忙也忙,說不忙也不忙。畢竟,有六位相國們的智慧,很多事情,他看一眼相國們給出的處理方法,覺得沒問題也就過了。
當然,這得分人。將來若是後世之君是個貪圖享樂的,遲早還是會出大事。
別的不說,就拿眼下李智雲手上這份奏疏來講。壽州遭水患,懇請朝廷允許地方組織人手開通河渠疏通河道。
相國給出的建議是命工部和民部組織官員錢糧,前去做事。本來這麼處理是沒問題的,可問題在於,去年末之時,壽州上呈的奏疏中已經言明,義倉盈滿,百姓富足。
但眼下這份講述水患的奏疏裡面,卻半點沒提義倉之事。不管事的皇帝肯定會直接批一個‘可’。
然後呢?地方貪墨義倉糧食。相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去年一個州的總結奏疏,他們也未必能記得。
可皇帝得記住,不然下面的人欺瞞上面的人,以公肥私,遲早鬧出百姓暴動。
又或者,壽州義倉確實沒有糧食,那就說明去年壽州刺史上呈奏疏,說州內義倉盈滿是撒謊!
李智雲提筆,寫下批語。‘責令御史臺隨行嚴查義倉,尋訪百姓。’這是件小事情,不用專門拿出來商討。
只有遇見大事,相國沒有建議,才會提議大家共同商討。眼下的大唐是沒有什麼大事的,都是些小事情。
“陛下。”杜如晦開口。
“何事?”李智雲抬頭,其他幾人也紛紛停筆。杜如晦捧起奏疏,送給皇帝,拱手道:“這件事情,臣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是好。”李智雲開啟奏疏查閱,發現事關殺人。
起因是滄州一男子打獵歸來,發現自家老婆跟人私通,他的老父親一怒之下,分屍狗男女。
其子,願替父頂罪。通姦在大唐屬於‘十惡’之十的‘內亂’,即十惡不赦。
但其實,大唐的通姦罪,比較輕。即,通姦男女各判一年半的刑期。有夫者,判處兩年刑期。
不過也有一條在前面,可捉姦押送官府,不服者則可殺之。但問題是,捉姦殺人免罪的物件到底是誰,一直沒有確定。
是丈夫本人,還是其他人?如果是丈夫本人捉姦殺人,無罪釋放。但問題是,這次殺人的是男主人公的父親。
李智雲沉吟片刻,將奏疏交給其他相國們查閱。片刻後,溫彥博道:“臣以為,應當無罪釋放。畢竟,已經確認是通姦罪,其父捉姦殺人,理當如此。”陳叔達道:“可按照武德律而言,應當是其丈夫捉姦殺人無罪才是。”李智雲心裡腹誹修編武德律的裴寂真是丟三落四。
“這樣罷,以後只要確定是通姦罪,其親卷皆可捉姦,反抗則可殺之。”
“是。”李智雲一直覺得大唐開放的有點過頭,通姦這麼大的罪,居然就判兩年?
太便宜狗男女了吧。
“朕覺得,通姦者,只要確定罪名,可判處十年以上期刑,且不許以任何形式減刑。”他也不搞什麼宮刑,就硬判你個十年二十年,活活折磨死你。
六相面面相覷,房玄齡道:“可如此一來,豈非是要修改武德律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