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活過來的狂喜之後,沈青陷入了抓狂的焦慮之中……

想破腦袋,薅掉幾把頭髮,隱約記起她的死好像是在邊疆戰事告捷後。

應該還有幾個月,具體記不確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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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屋裡溜達一圈,對著銅鏡照一照,一看,她又差點暈過去!

別誤會!不是醜,是太美了!

芳華絕色!

驚豔駭俗!

頂著這張臉去死?她更不甘心了!

絕對不能死!

日思不停,夜不能寐的的想對策。

冷靜!先來理理思路,回憶回憶沈青的情況……

出身:罪臣之女,毫無家世背景。

起因:蕭王爺父子在出征途中,駐紮官邸時,沈青是獻媚者送上的“禮物”。

過程:絕色美嬌,誰人不愛?於是,千里迢迢送到王府後宅,跟了蕭家的長子為妾。

結果: 皇家聯姻,蕭家長子早就定下未婚妻,是皇宮裡的嫡系公主,醋罈子陰毒的很,怎容賤婢專寵?所以聯合沈青的婆婆,也就是蕭王妃,將沈青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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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扶額,唇舌發乾,嗓子發疼,一股急火!

冷靜冷靜,分析分析……

現在要想活命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1、趕緊溜鬚婆婆!男人整日在朝堂上,要麼就征戰沙場在外,後宅之中婆婆就是她的保護傘。

哎呀,這招恐難成!

婆婆是郡主出身,牛的鼻子眼朝天,怎能把她一個罪臣之女看在眼中。

再說,皇權為大,人家正八經的兒媳婦是嫡系公主,婆婆為什麼要因為你個賤妾,去得罪正八經的公主兒媳婦?

2、那就別得寵,臭了吧唧,狗不理,不就沒人嫉妒暗殺她了嗎?

艹!也不好!

才16歲的花樣年華,不得寵,後半輩子幾十年,恐怕活了連條狗都不如,有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