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庭隆深施一禮道:“正是。明人不說暗話,草民這次是來給家父翻案的。”

王恬緩緩放下茶碗,抬起頭說道:“哦?你可知我大寧律法規定,翻案者先杖責二十,翻案不成還要充軍。”

朱庭隆先是一愣,沒料到還有這麼一條惡毒的規定啊。

但是事情已然到了這個地步了,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對不起了我的屁股~~~

“草民不知。然救父心切,即便是二十杖,也甘願承受。”朱庭隆頭一低,一副來吧我就是來捱打的姿態。

“好,好,好。念你是一個孝子,又有些才華,這二十杖先欠著,如果你能追回失竊的軍械,我給你免掉這刑罰。”王恬捋須笑道。

其實,王恬心裡清楚的很,國朝初年是有這麼個要求,但隨著綱紀廢弛,早就沒人遵守了。

“那草民是否現在就可將案情陳述?”朱庭隆激動地要跳起來了。

王恬伸手打住,說道:“不,既然是公事,那就到大堂去說,做好卷宗記錄,留好籤押證詞。明日升堂。”

王恬又說:“清嶽,在沒有外人的時候你就不要一口一個草民了。”

“那草民……哦,晚輩聽大人的。”朱庭隆趕忙應下。

不過他馬上似乎想到了什麼,朱庭隆趕忙說道:“大人,如若明日升堂,務必先要如此如此……”

……

臘月初六,越州刺史衙門大堂。

王恬已經換上刺史的四品冠服,端坐在了大案之後,全無昨日的親和,換成一副威嚴的姿態。

在王恬的左手邊的案後坐了一個身穿黑袍的人。

朱庭隆端詳了一下此人,見他臉色蒼白,冷峻異常,倒是腰間那枚黑色的鐵蟬十分精緻惹眼。

此外昨天那個大理寺丞廖永興也在場,應該是輔助審理。

王恬一拍界方,說道:“升堂!”

刺史衙門與刑名相關各級屬官分列兩側,負責記錄卷宗人員鋪開紙張,將筆蘸足了墨。

“堂下何人?”王恬沉聲問道。

朱庭隆一拱手:“草民朱庭隆,乃昌興縣,哦,是前昌興縣丞朱東志之子。”

“所為何事?”

朱庭隆頓了頓說道:“草民今日是為了軍械失竊案而來。”

見所有人都看著他,他心裡小緊張了一下,他繼而說道:“順便解一下天雷致人死亡的不祥。”

堂上頓時開始了討論。

“肅靜!”刺史長隨高喝一聲。

“這是兩件事!”廖永興沉聲對朱庭隆嚴肅道。

朱庭隆說道:“大人,如要破案,這就是同一件事。”

那廖大人卻說:“哦?你可不要信口雌黃,不要忘了翻不了案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