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和正常遊戲的失敗懲罰保持一致……”不少人看到了這條新的規則。

一時之間,論壇爆發了陣陣議論。

有人支援的,也有人反對的。

不過青河似乎並不在乎玩家們的想法,這條規則就這麼定在了大賽規則裡。

啪~!

葉勝打出響指,將閃電蘆葦召喚了出來。

摸著大拇指上的黑色圓環,葉勝靜靜等待。

一直等到第十隻閃電蘆葦被召喚出來,黑色圓環才傳來了震動。

十隻閃電蘆葦漸漸融合,新的召喚物出現在葉勝眼前。

{歸一融合成功,閃電蘆葦進化!}

{恭喜玩家,閃電蘆葦成功進化為審判之主!}

審判之主(未知):召喚系植物,無召喚冷卻時間,但有召喚前置條件。

召喚需要的前置條件為:擁有等級的喪屍或者生物的屍體。

召喚出來的審判之主會繼承前置物的等級。

雷霆之槍:審判之主威能的具體表現,由雷霆凝聚出來的審判之槍,威力巨大。

審判:雷霆之槍同時會對被標記為敵人的物件造成特殊攻擊加成。

當敵人對己方隊友造成的傷害越多,特殊攻擊加成便越高。

葉勝微微一愣,這介紹就有意思了。

審判之主能夠在死去的喪屍或者生物身上召喚,同時會繼承對方的等級。

那麼自己如果找到S級的屍體,那是不是就能夠召喚出S級的審判之主?

想了想葉勝覺得還真有可能!

如果不行的話系統會明確在介紹中點出來的,既然沒有點出來,那麼就應該沒有限制。

就好比之前,豌豆醫生的介紹裡也沒說它不可以進行攻擊來著……

然後雷霆之槍的介紹同樣亮眼。

這名字一聽就是那種速度威力都強大的攻擊。

而且它的特殊攻擊也非常有意思。

當敵人和己方生物戰鬥,己方生物受到的傷害越多,雷霆之槍的審判威力就越強。

這個數值應該是按照血量來算的,當敵人完全解決掉一位友方單位時達到最大值。

最大值的‘審判’,會增加雷霆之槍一倍的傷害!

看著眼前全新的審判之主,葉勝的眼神漸漸怪異了起來。

他的表情很精彩,就這一瞬間,他就想到了很多歪門邪道的用法……

死去的生物,審判之主自己本身算不算?

算的話,就算審判之主被擊殺了,那麼從它屍體上,就又能夠瞬間長出同等級的審判之主!

再然後,毀滅領主的自爆算不算己方生物受到的傷害?

如果算的話……一個冬瓜核彈下去,上百米範圍內的敵方,那就上滿了‘審判’buff……

而且因為是直接自爆,這審判的幅度直接就拉滿了!

……

回過神來,葉勝看著靜靜佇立著的審判之主,彷彿見到了光明的未來。

眼前的審判之主是之前十個蘆葦融合的,資料顯示生來就有S級的等級。

審判之主進化之後,原本耀眼的閃電紋全部內斂,只有從陽光反射的時候才能瞟到一閃而過的精緻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