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名氣,從這裡開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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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一說,是因為後海數不清的歌手,都把“出一首自己的歌”作為闖蕩的目標。
而在後海,製作一首歌的成本,少說要一兩萬。秦晴以為,林意之所以跟自己打“客流翻番費用翻番”這個賭,是為了籌集做單曲的費用。
“差不多吧。”
林意並沒有刻意的去解釋。
“原創進駐,是洞窟酒吧的福氣,既如此,在佣金方面,底價按照目前後海一條街優厚價,兩百一晚,周結。工作時間的話,晚七點到十點,每週來至少三次。若你能完成賭約,客流翻番,就算在底價基礎上翻番又如何!”
說這話的時候,秦老闆眼睛都不眨。
能僅僅因為個人的自我消遣就辦了一個每日光成本就巨大的酒吧,她有足夠的底氣說這話,對她而言,這點花費,毛毛雨而已
不過,對於林意而言,這是個豪爽的數字……眼裡露出喜意,這下就算不省吃儉用、尋找各種野路子搞錢,勤奮一點的話,在十二月進組前積累起一筆奶茶店的裝修費,還是完全有可能的。
“如何?”
秦老闆塗著豆蔻的手指,在茶几上滴答著。
“駐唱的活兒,接了。”
林意沒有理由拒絕,這本就是他重回老東家的本意。何況,對於自己這種無名氣無公司無渠道的“三無人員”而言,擁有一個駐唱地作為穩定曝光的地方,是個不錯的選擇。
得到這回答,秦老闆站起來笑道:“很高興能達成共識,有種預感,若你能繼續保持剛才那場的原創,連帶著我這座閒來開著玩兒的酒吧怕是都要火起來。”
聽聞此言,林意差點翻白眼:閒著在寸土寸金的後海開酒吧玩,麻了......
“你稍等。”
秦晴在電腦上一番尋找,手指在一份制式合同上敲打著。
很快。
辦事麻利的酒吧秦老闆,按照平日在公司的辦事習慣,利索列印出合同,說道:“白紙黑字,童叟無欺,我呢掃塌相迎,你也不能貨賣幾家。”
林意看了一下,這是一份“二選一”的排他性協議:要麼只在洞窟酒吧唱,享受高額底薪;要麼去往他家,但不能再從這裡兼雙份職。
這不難接受,也是應有之義,吃著碗裡看鍋裡,確實不待見。
於是,林意爽快的點了點頭。
其實,合同聘用,這在後海一條街上都是少見的。對於這條街上的駐唱歌手而言,更多隻是口頭約定,指不定哪天就會被掃地出門,成為路邊斜街巷地鐵道的一名流浪歌手。
雙方落筆完,秦晴開了一瓶香檳,指尖夾著兩支高腳酒杯,優雅的倒上。
遞給林意一支後,開玩笑的說道:
“作為這裡的老闆,我呢,很期待你火起來的那一天,到時候,可要記得,洞窟酒吧就算是你的龍興之地。”
說完,秦大老闆朝著林意舉起酒杯。
叮咚一聲,彼此碰撞。
聞高腳杯裡馥郁的清香,林意說道,“那就立個小目標。”
聞言,兩張好奇臉,“什麼小目標?”
林意笑著舉起杯,說道:“就讓名氣,從後海這一條街開始!”
看著突然中二的少年。
少年很俊,舉手投足,有種夏天蓬勃的味道。
秦晴一愣,隨即莞爾一笑,她會樂意見到一個關於年輕成長的夢想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