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拆分戶部(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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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糧局把糧食賣給城市內的糧商。
這個交易過程,除了特殊情況,都正常收稅。
高炫明自信的說道:“請蘇統領放心,我是不會貪腐,也儘量從嚴管理手下。”
“這種事情,不看怎麼說,要看怎麼做。
我儘量在制度上,杜絕一些貪腐漏洞。”
蘇河笑容和善的說道。
但他眼底卻露出兇光,像朱元璋那種剝皮實草的酷刑,根本嚇不住貪官。
他有更狠的辦法,這是從儒家逼迫婦女的手段中學來。
一人貪腐,全族遭罪。
讓他們子子孫孫,都要揹負著這個汙點。
蘇雀看到其他兩人都走了,他拿著一本小冊子,走到蘇河身前。
“哥,收稅太複雜,我怕我自己做不好。”
“要相信自己,沒有人能一開始就做好。
只要不斷總結經驗,我相信你沒有問題。”蘇河鼓勵道。
蘇雀就是第一任稅務局局長。
稅務局必須選擇蘇河的親信。
稅務局負責收稅,這個關乎政權存亡的事情,不能出現差錯。
稅務局還掌握,僅次於軍隊和巡檢的第三支武裝力量——稅警。
蘇河對於稅收,只有兩個要求。
第一是全面。
所有人都要交稅,哪怕是蘇河自己,做生意都需要交稅。
軍隊採購兵工廠的武器,也需要交稅。
這方面,蘇河絕不允許有一點漏洞。
只要現在有一絲漏洞,官僚就會一步步突破。
大明開國的時候,舉人免稅還有定額。
漸漸的就發展成,只要成為舉人,有多少土地都不用交稅。
第二是重罰。
成立稅警,就是為了重罰偷稅的人。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兩。
這就是在鼓勵犯罪。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千兩。
所有人都會斟酌。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千兩,還要蹲五年大牢。
這種重罰,絕大部分人,都不敢再偷稅。
蘇河選擇的懲罰手段,就是最後一種。
總偷稅額度,低於一百兩,一般只是罰錢。
總偷稅額度,超過一百兩,就要判刑。
偷稅越多,判的越重,超過一萬兩,就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