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提刑(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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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棟林看了李志升一眼,繼續低頭推著磨,思考許久嘆了口氣。
“志升兄,看你穿著知縣的官服,成為一縣之主。
說不羨慕,那是不可能。但前天統領府招募官吏,我都沒有應招。
我就和你說實話,這官兒做的不踏實,說不定哪天就……”
李志升明白吳棟林的意思,他們給反賊做官,說不定哪一天官軍殺過來,就要人頭落地。
“棟林兄,你想想,要不是給統領府做官。
我們在大明朝能當上官嗎?我們子孫真能考中科舉嗎?
就像我這樣,憑我的真才實學難道考不上秀才嗎?
咱們都知道,秀才的名額都已經分配出去,除非投靠大佬當學生,才能考中秀才。
但我們的出身,那些人看不上,根本不收我們家裡的子弟。
你不為自己著想,也為家族後輩著想。
你也在縣衙工作過,就說大明朝官員貪腐無能的程度,他們有實力剿滅反賊嗎?”
吳棟林停止推磨,轉身看著李志升詢問道:“志升兄,提刑是宋朝的官,主要負責提點刑獄,考察官員。
你口中所說的提刑,主要是管什麼事,我看看自己能否承擔。”
李志升看到好友鬆口,給他介紹提刑這個官職。
巡檢負責查案收集證據,提刑根據巡檢收集到的證據審判犯人。
“這不就是以前縣太爺的工作,我做這個事,不是削弱你的權威。”
吳棟林聽完介紹,他頗為意外的問道。
“沒錯,蘇統領說之前知縣經常糊塗官判糊塗案。
要把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
知縣主要工作是管理縣城和治下的鄉村。”
李志升剛聽到這個訊息,他也覺得自己權利被剝奪一些。
但仔細思量就覺得沒什麼。他本來就不會審案,這些工作還是要交給其他人。
吳棟林接受好友的邀請,親自面見蘇河,經過考察後正式上崗。
他收集縣衙裡卷宗,走訪受害人。
儘快處理縣衙的積案。
有罪的判刑,無罪的釋放。
一眼就能看出是冤案,直接就把犯人釋放回家。
受害人家屬沒有逃離出城,犯罪鏈條完整,直接按照律法判刑。
吳棟林現在採用的律法,主要是經過蘇河刪減的大明律,裡面只有常見犯罪條款。
這些案件吳棟林只用兩天時間就全部處理完。
剩下的都是疑難雜案,卷宗記載的模糊不清。
任何人都無法審明白這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