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里成立鄉公所,它就是個小型衙門,有管理財政、徵兵、收稅的官吏。

村裡主要靠村民自治,鄉長提名村長候選人。

村民投票選舉靠譜的村長管理村莊。

村長候選人必須是他們的支持者。

比如退伍軍人或是軍人家屬,支援蘇河造反的積極分子。

鄉長有權罷免村長讓村民重新選舉,巡檢有權抓捕違法的村長。

蘇河也不怕村長因為權力膨脹,在村莊裡像士紳那樣作威作福。

村長不屬於脫產官員,半工半農。沒有餉銀但給予一定津貼。

蘇河經過仔細計算,去除脫產士兵的人數。

現在的生產力,一個鄉只能支援五六個脫產官吏。

沒那麼多官吏,只能管理到鄉,村裡靠自治。

想直接管理村,招募不到足夠的官吏。

這個鄉村管理制度下,村莊在鄉長的指導下進行自治,直接把行政權力延伸到鄉村。

蘇河不知道這套體系能否執行順暢,只能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再慢慢改進。

在蘇河設計的這個新體系,不止打破權力不下鄉,還直接打破封建時代官吏分隔。

在明朝,想當官只能透過科舉。

官老爺都是書生,除了少部分天生適合官場的書生,其他大部分都靠師爺和胥吏辦事。

胥吏有做事的本領,但他們最多也就能當個典史之類的小官。

哪怕有天大的本領,這輩子也就是個胥吏。

明末江陰典史閻應元,困守孤城八十一天,連斬建奴三王十八將。

他的能力比大明很多總督都強,但只能當典史。

蘇河確定好鄉村制度,他招來幾個被俘虜的胥吏,讓他們提出建議。

他們在縣衙中被排擠,投靠王進士,負責給益門堡士紳家裡的公子授課。

這些都是平時權力不大,身上沒有血案的胥吏。

現在被判勞改,主要工作是幫蘇河抄寫公告,書寫新的地契。

這些胥吏根據平時工作經驗,提出幾個有待改進的地方。

鄉長權力太大,應當增設一到兩個副鄉長分權。

鄉長可以提名村長候選人,但不能直接罷免。

這個權利應當交給知縣,抓捕鄉長的權利,也要縣裡巡檢局出公文。

蘇河採納胥吏的經驗,改進鄉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