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柳慧語有了金主(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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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七點,火石娛樂公司內已經沒有了員工,只有總裁辦那邊還亮著燈光。
“高總,您的咖啡.......林老師請喝茶。”
小助理夏沫把茶和咖啡放在茶几上,然後退到了門外充當保安。
每個週一的晚上,林哲、林溪、高燕、柳慧語都會開小會。
愛文化公司每個星期一都會開週會,十幾個管理層總結得失,規劃未來。
但是小事大會定,大事小會定。
公司的真正發展走向,從來不在乎中層領導的意見,只在少數幾個人的商談之中就決定了。
高燕作為總經理首先發言。
“今天早上,有兩個二線電視臺向我們發來了合作意向,讓我們的歌手上她們的節目。”
“我們敲定了‘新歌季’合輯的製造費用,但是比正常價高了5%,而且......幾個大區渠道商還沒談妥.......”
“另外莊鶴髮來了證據,已經有六家網站抄襲LL音樂的版面,其中國內四家,國外兩家.......”
“.........”
高燕用了五分鐘,把公司上一星期的重要事件全部講完,然後看向了柳慧語。
柳慧語沒發表意見,而是看向了林哲。
高燕差點兒扶額嘆氣。
現在柳慧語遇到問題,總是習慣性的看林哲,一點大股東的覺悟都沒有。
而且據高燕觀察,林溪也不比柳慧語好多少,林哲說的話她從來不反對。
一個幾億市值,蒸蒸日上的大公司,暗中的掌舵人竟然是個18歲的少年,說出去別人都會笑話。
但是.......高燕也笑不出來。
因為從林哲一系列的決斷來看,他好像.....可能......也許真有掌舵的能力。
林哲喝了口茶,問道:“渠道商跟火石娛樂有分銷合同,他們違反合約的理由是什麼?”
“他們沒有直接說原因,只是說了各種推脫理由,不過弦外之意......是京城幾個娛樂公司佔用了銷售資源。”
“還是我來說吧!”
看到高燕詞不達意的樣子,柳慧語冷然說道:“有些人不希望合輯之中,收錄我的歌曲,如果只是微笑姐妹、羅藝敏的歌曲,他們會很樂意幫我們.......”
“那就不跟他們談了。”
林哲沒等柳慧語說完,就直接拍了板。
“我們開這家公司的初衷是什麼?難道是為了給京城那些人當孫子嗎?”
林哲嚴厲的道:“作為火石娛樂的臺柱子,新歌季專輯中,不可能沒有柳慧語,誰不願意代銷,那就告他們違約,解除合同。”
“可是解除合同之後,我們短時間內找不到渠道商,專輯的銷售可能無法展開........”
高燕說出了自己的憂慮。
這也是林溪、柳慧語等人的憂慮。
店大欺客、客大欺商。